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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研究生招考方式自确立后,曾历经多次改革。从1999年开始,研究生招生规模急剧扩大,研究生招考方式改革更加频繁。纵观研究生教育史,我国研究生招考方式有三种:推荐免试,招生单位自行考试,国家统考统招。其中,国家统考统招占主流形式。我国研究生招考方式改革在这三种方式中迂回,并呈现出政府主导下的渐进性改革等特点。研究生招考方式集中反映了政府与高校、导师、考生等群体的利益偏向。政府的秩序的利益偏向决定了政府采用渐进性方式主导改革。高校从获取资源促成生存与发展的自利行为出发,将扩大招考自主权作为自身的利益偏向。导师为了实现学术价值等目的,将生源质量作为自身的利益偏向;考生一直将增大入学机会作为自身的利益偏向。在这些利益偏向中,由于政府的在政治、经济方面的权威地位,其利益偏向一直处在凸显的位置。这是造成我国研究生招考方式改革频繁而招考问题仍未消解的重要原因。在研究生规模化发展条件下,建构研究生招考方式必须遵循政府主导的渐进性改革路径,并以考试为主、适当辅以免试的原则进行。同时,招考方式中政府、高校、导师、考生等利益群体的利益偏向不可能实现均衡,可采取改变原有招考方式中凸显政府利益偏向的思路,凸显导师利益偏向。遵循政府主导改革,但改变政府主导改革的内容,由原有的政府强调秩序的利益偏向,改变为由政府主导凸显导师的利益偏向。从研究生招生与考试权分离的前提出发,我国研究生招考可能出现多种方式。其中,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高校联合考试、政府组织招生;全国水平考试、政府组织招生;全国水平考试与高校联合考试、政府组织招生。实行这三种招考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需要如下保障条件:严格选拔导师,保障导师质量;加强培养过程中的淘汰制度建设;加强法制建设;厘清高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责权关系;设立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权;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招考自主权。与硕士研究生招考方式改革频繁的特点相比,我国博士生招考方式改革次数少得多,幅度也小得多。与硕士生招考方式凸显政府的秩序利益偏向不同,博士生招考方式更凸显导师的生源质量偏向。从理论上讲,这种利益偏向更符合特里西由“信息误识论”所推导出的分权理论,也更具有合理性。但在现实中,博士生招考方式同样饱受非议,人们将解决途径寄希望于改革。在可能出现的博士生招考方式中,从维护高校、导师自主权的角度出发,高校统考统招,导师组织考试、高校组织招生这两种方式是可供选择的改革方向;同时,需要对招生单位、导师自主权进行制度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综上,论文以我国研究生招考方式改革为研究对象,从研究生招考方式在研究生规模化发展条件下频繁改革的现状出发,借助公共选择理论与制度变迁理论对政府为何要进行改革、采用何种方式改革、改革后招考方式为何仍饱受批评等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出研究生招考方式及其改革中存在的利益偏向,并在坚持“考试”等原则的条件下,建构出研究生招考方式的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