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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法律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必然要运用法律逻辑思维。运用逻辑的思维工具进行研究不必经过特殊的专业训练,因为这种思维工具几乎与理性相伴而生,并在日常的学习中固化成饱含思维主体特色的思维模式。一旦这种法律研究陷入惯性思维的循环圈或一般逻辑思维推理无法解决的困境——常常是固化的思维模式所造成的,佛家、儒家等将之称为见知障,就需要专业的法律逻辑思维知识。这如同驾驶飞机不必非要机械师,但维修飞机非他不可的道理是一致的。当代中国法律的概念、制度等多移植于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与起步于同期的自然科学相比,法律制度、法律研究落后得实在太多,外来法律和本土社会之间的差异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崛起速度的障碍。因此,总结中国式逻辑思维,实现法律规则的内部逻辑结构与中国式逻辑思维的对应映射,完成法学、法律的本土化,将成为法律人必须认真研究和对待的问题,这将伴随着法律发展和进步的整个过程。本文采用类比推理作为观察与研究的内在逻辑骨架,全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思维的再认识。该部分对思维的本质属性和形成方式展开了讨论,主要分析了人类思维的地域性、趋同性和稳定性特征,构成了全文类比推理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思维与行为。该部分以行为是根据思维的决策、现行法律与思维的距离和法律移植的可行性分析等角度出发,分析了思维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和增加社会公众对法律可信度的重要方法,强调法律的强大生命力在于同社会大众思维模式的契合度,申明中国式逻辑思维对中国法律研究、推行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第三部分,《黄帝内经》的逻辑方法。该部分选取最能代表中国式逻辑思维的《黄帝内经》作为标本,从取象、假设、验证、类比推理的规范性方法等维度,详细介绍中国式逻辑思维的具体内容,以求为找法与造法的思维模式找到可供借鉴或者可资参照的类比对象。第四部分,找法与造法的思维路径。该部分从一开始就阐明治病与治国的相似性,以此增加类比推理选取标本的可靠性,随后参照《黄帝内经》的思维模式,确定了法律研究的起点和终点,并在这两点之间探索找法与造法的思考方向、基本方式以及不合适法律的纠正方法。第五部分,结语。该部分简要地综述了本文所关注的重点。甫一开始,本文不曾企望构建一个关于法律规则推理过程的具体操作规程,而仅仅希冀通过对为获得法律的过程做一个逻辑上的原则性规范。文章大体遵循了这样的基本思路:在明确人类思维特性与本土法治建设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的基础上,将中医治病与法律治国这两者的思维模式进行对比,找出医生处方治病和学者立法治国这一过程的高度相似性,将《黄帝内经》中的逻辑与法律的探索思维路径进行糅合,最终确定可供尝试的思索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