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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谐社会需要关注全体人民的民生问题,并让全体人民共享国家发展的成果。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制度起到保底的作用,其重要性不容忽视。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因为本身具有的特殊性,使得其社会救助制度具有其自身的显著特征,主要包括扶贫、自然灾害救助、五保户制度、鳏寡孤独和残疾人的救助制度。对民族地区现状的研究可以得出民族地区社会救助制度的另外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自我保障的能力相当弱和社会救助的迫切性非常强的矛盾。因此,本文致力于解决这一矛盾,以相关理论为基础,在深入分析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以及民族地区社会救助的现状、现有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之上,针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提出了政策建议。力求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以期对民族地区社会救助的发展有所帮助。
本文首先对社会救助制度的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并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及其演进历史进行了研习,并就中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践总结了经验和教训,力求运用理论来对解决民族地区社会救助的实际问题。在民族地区社会救助的理论基础上对民族地区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民族地区特殊性提出了对策,旨在提高相关对策的可行性。使其在民族地区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