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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林木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我国的人均森林拥有面积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在强调保护环境的同时如何有效地利用森林资源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难题,而要解决这一难题,构建科学合理的林地以及林木相关法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林地以及林木相关法律制度应以物权为基础,但因其受行政法理、民事物权法理以及环境法理多重约束,在其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难点。现阶段,我国林地林木制度远不够完善,有关林地资源物权制度的学术探讨也刚刚起步。特别在是《物权法》颁布施行以后,有关林地林木物权的法律规定在衔接上存在着一定缺陷,因此梳理其中法律关系,探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物权制度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基于上述问题意识,在探究的林地林木制度历史沿革的基础上,以对我国云南省林地林木权实地调查为基本资料,从分析云南当地林地权与林木权制度现状切入,试图从中总结出一些当前林地林木制度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探寻解决方法。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对我国林地林木制度历史沿革的回顾,简要分析了我国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林地林木制度的变化及其特点,指出了我国林地制度变化频繁,制度多以政策文件规制的问题。第二部分则是对我国当前林地林木物权制度的概述分析,从森林林木的概念辨析入手,讨论了我国林地的分类,并对我国目前有关林地林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物权变动制度进行论述。第三部分是关于我国云南省林地林木权的现状的调查分析,在对云南省的思茅、墨江、武定、漾濞、腾冲和香格里拉六个县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践中的实际案例,从林地的所有权构成、性质用途分类、林地林木登记、林木采伐、林地流转、以及林地林木抵押等方面就云南省林地林木现状进行分析小结,并以此为依据在文章的结语第四部分,分贝从林地林木制度立法和运行管理两个方面,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笔者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