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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建立与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要求越来越突出。在我国现阶段,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立法,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除前言和后记外,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概述。笔者首先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界定,然后介绍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和变迁,最后对农村医疗保障立法作了法理分析。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的理论主要包括生存权思想、社会公平思想、社会连带思想以及区域协调思想。第二章是对国外主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比较分析。这部分主要介绍了德国、日本、新加坡、泰国、巴西、墨西哥和印度等七个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些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起步较早,有的已发展的比较成熟,其中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通过比较分析,可给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立法提供一些启迪。第三章是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立法存在的主要弊端:缺乏整体规划,体系残缺,立法空白较多;行政立法多,人大立法少,立法层次低;然后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剖析;最后介绍了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障碍。第四章是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议。要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立法必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1、明确农村医疗保障立法的价值取向,这是立法基础。这里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法律的移植与本土化、法律发展与经济全球化等方面的关系。2、确立农村医疗保障立法的原则,这是农村医疗保障立法的根本准则,主要包括四项原则:公益性原则、强制性原则、差别性原则和国家主导性原则。3、提出建立和完善立法的举措,这是法制建设的重点。这些举措有:(1)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发展;(2)采取多样化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形式;(3)采取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方式;(4)详细规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