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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作为江西省的第二大城市,是人口最多、管辖区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2011年底,老年人口就达115.5万,占总人口的12.58%,按照国际人口年龄划分的标准,赣州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如此规模的老年人口对如何实现健康老龄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文章主要对作为实现健康老龄化途径和手段之一的老年体育进行了研究。即以赣州城市社区44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社区干部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等研究方法,对赣州城市社区老年体育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揭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从推行“健康老龄化”的视角,对发展赣州城市社区老年体育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客观分析,提出了赣州市社区老年体育的发展对策和建议,目的是更好地促进赣州市老年体育活动的开展以及提高赣州市健康老龄化水平。研究结果表明:1.赣州城市社区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女性比例明显高于男性;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60-74岁,约占87.1%,各年龄段的老年锻炼人群的比例随着年龄的增长呈下降趋势;文化程度基本以高中和初中学历为多,对体育知识的有了解程度比较低,体育知识来源最主要的渠道是“大众传播媒体”;配偶健在或与配偶一起独自生活的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的比例高于其他人群。参与锻炼的老人,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数较多,脑力劳动者相对较少;月收入多在500-1500元之间,显示参加体育锻炼的频率与月收入呈负相关;86%的老年人患有运动器官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病,说明老年人体育健身潜在的需求还是相当高的。2.赣州城市社区老年人进行体育锻炼的目的比较明确,“强身健体,增进健康”为首选,这充分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健康成了老年人最为关注的问题,而体育作为一种娱乐手段和医疗康复手段也逐渐引起赣州老年人的重视;老年人由于闲暇时间比较多,故体育锻炼的频率较高(集中3-4次)和每次锻炼的时间较长(≥30分钟),不少老年人参与体育锻炼坚持的年限也比较长,表现出持之以恒的韧性;锻炼地点分布依次为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公路街道等免费宽敞就近的地方,收费的体育场馆几乎无老人选择;老年人多呈“个人锻炼”和“与朋友、同事、家人、邻居”一起锻炼的形式;锻炼的时段多在早晨和晚饭后,以散步、跑步为首选;老年人体育消费很低,“花钱买健康”的观念还远未形成;但老年人自评锻炼效果较好,老年锻炼人群的锻炼预期比极少锻炼的老年人群要好得多,说明体育锻炼已开始内化为老年人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之一。3.赣州市一些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开始重视社区老年体育的管理,多数配备了兼职性的体育干部,年龄较轻、高中学历居多,但多为非体育类专业毕业或未经过体育专业培训;老年人大多以自发、非组织化的状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化程度不高,且有大多数体育组织形同虚设;体育场地设施总量有限,人均更少,供社区老年人参与使用的还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的锻炼需求;老年人体育组织管理和参与体育锻炼所需经费多数来源于政府、街道或居委会拨款、企事业赞助,自筹资金缴纳的会费几乎没有,说明低投入不利于社区老年体育的进一步发展,老人的体育消费意识和体育自主意识尚需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的知识比较贫乏,老年组织建设的滞后,高龄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偏低;参加体育锻炼时缺少专业的体育指导人员,大多老年人接受的是非专业指导人员的指导,且有部分老年人根本没有接受过这些指导。4.赣州城市社区老年体育要朝着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形成老年人口“健康老龄化”的格局,最终走向“健康老龄化”社会。建议:(1)应该尽快制定《赣州市老年体育条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以确保赣州市老年体育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健康老龄化“的早日实现。(2)以“健康老龄化“为目标,不断提高赣州城市社区老年的体育参与率,重点是要进一步提高低龄老年人的体育参与率,即提高低龄老年人的体育人口比例,为现在及今后的“健康老龄化”打下坚实的基础。(3)为了解决社区体育“都在管,都不管”的尴尬处境,应将社区体育的具体组织管理明确规由街道和居委会,政府则发挥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帮助社区解决一些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4)提倡“政府资助一点、社区自筹一点、个人缴纳一点”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经费,改善老年人体育活动的环境和条件,解决老年体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要注意培养老年人“花钱买健康“的意识,改变他们把体育事业完全看成是一种福利的思想,增加个人在体育上的投入。(5)充分开放社区内所属单位的体育场馆设施,挖掘社区内有特色的综合性体育项目,以使老年人真正足不出社区就能进行体育锻炼,同时,将体育场馆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政策列为老年人优待证的内容。(6)社区可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充分利用社区内的体育指导员以及宣传栏,加强老年体育知识的指导和传播,宣传体育锻炼的好处,增强健康老龄的意识,采取措施使老年体育比赛和活动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