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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银行业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使银行业低质量、不充足的资本状况明显地暴露出来。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也使人们认识到银行业的稳健对于经济的平稳发展所起到的至关重要作用。金融危机爆发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资本约束、防止资本监管顺周期效应的指导性文件,称之为“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各国监管机构和学者也在巴塞尔协议Ⅲ的指引下,开始探讨改进本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加强资本约束,以增强单个银行及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从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实施以来,学者在分析经济衰退的原因时,资本监管是否会产生经济紧缩效应成为了重点探讨的一个话题。根据理论分析,资本监管能够产生信贷紧缩效应进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加剧经济产出的波动,即产生所谓的顺周期效应。但是运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银行业数据,学者们关于资本监管是否产生信贷紧缩效应的实证研究并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 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国际资本监管协议的发展,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不断的修正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也经历了从低到高的变化过程。本文希望考察资本充足率监管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探讨资本约束是否使得商业银行压缩信贷资产规模、调整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以此推导出资本监管在我国是否产生信贷紧缩效应。 本文通过理论综述、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三种方法进行研究。通过理论综述总结资本充足率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影响的机理和信贷紧缩效应是否存在的实证检验。通过实证分析探讨我国资本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是否产生影响;通过案例研究,分析典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补充过程中信贷资产的变化情况。依据实证和案例分析,本文的主要结论为:资本监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没有起到显著的约束作用。根据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商业银行大幅度改善资本充足率水平的时间段,会通过降低信贷资产增长速度,调整总资产中信贷结构的占比等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但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充足率的最主要方法是增加资本注入。 结合中国国情和当前宏观经济形式,笔者分析,资本充足率监管之所以未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产生影响,主要是因为:(1)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所导致的银行所有者和监管者重合,监管机构和所有者为了尽快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均选择增资的方式补充资本。(2)商业银行粗放的增长模式,过分注重资产规模的扩大而忽视信贷风险的积累。(3)资本充足率监管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即使资本充足率不达标,商业银行也没有激励去调整资产结构、压缩信贷规模。(4)中国的信贷市场供不应求的现状与信贷总量管理的信贷政策,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增量与供求关系、利率水平等因素相关性不高。 通过上述原因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1)深化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2)完善资本监管制度,建立对未达标银行的惩罚机制。(3)改进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理念。(4)完善逆经济周期宏观调控措施,防止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效应。 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将资本充足率约束不仅仅作为一个最低值要求,而是作为一个动态的指标,考察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维持过程中对贷款增长率影响的弹性。并且,将监管资本充足率作为企业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在进行实证分析时,由于中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刚刚起步,信息披露不完全,使得样本期间和样本银行的选择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模型可用数据较少,可能会对实证结果产生影响。这是本文的最大不足之处。 文章结构: 第1章为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提出本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并对巴塞尔协议的发展进程进行梳理,进而介绍了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效应相关概念。 第2章为文献综述。介绍了资本充足率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影响的传导机制和资本充足率约束是否会带来信贷紧缩效应的实证研究综述。 第3章为资本充足率监管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首先介绍了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的演进过程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信贷的基本情况。并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运用中国11家上市商业银行2006年至2010年的半年度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探讨了商业银行贷款增长率与资本充足率、GDP增长率等指标的相关关系。实证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监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影响不显著。本章最后,对实证结果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第4章为关于资本充足率监管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影响的案例分析。本章以典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过程为主线,分析了深圳发展银行信贷资金变动情况和资本金补充方式及其方式选择理由。 第5章为结论和政策建议。本章依据实证分析和案例分析结果,结合我国国情和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加强资本充足率约束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