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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知情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诸多权利的基础和核心,已经得到了许多国家法律的普遍认可。公民权利意识的复苏为知情权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公民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情权研究领域隐含的一个假定就是政府行为的透明公开,因此,知情权的保障研究利于行政公开体制的建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的重要前提,知情权的研究有利于丰富目前盛行的宪政理论、政府组织理论、公民社会理论等。知情权保障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实现应当建立在对现实情况的了解和认识上,知情权的实现是其他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市场经济具有盲目性,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公民的财产权遭到侵犯,保障知情权是保障公民物权的重要前提;知情权的保障还有利于防止腐败,提高行政效率;掌握真实有效的信息是构建文明社会的重要前提,知情权的保障是构建诚信文明的必要条件;随着我国公众参与的逐渐实现,政府政策的制定以及公众的回应都需要知情权的实现作为基本保障。因此,知情权的研究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更具有时代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公共管理理论及行政生态理论为研究工具,主要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并结合生态分析与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当代中国知情权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阐释和探究,并提出了具有一定独到性和创新性的思路、见解和观点。全文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是对知情权本体论的阐释,首先对知情权传统研究路径的系统介绍,然后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出发,对知情权的相关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尤其是对知情权客体的重新厘定以及知情权主体关系的重新疏理。在比较分析中勾画公共管理视角下知情权的理论概貌。第二章主要针对知情权保障的价值进行分析,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角度阐释知情权保障的重要意义。第三章对目前我国的知情权保障的发展现状进行概述,通过分析知情权保障的成绩和不足,寻找知情权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则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对策,在公共管理视角下通过观念、制度、组织技术等方面的革新达到构建知情权保障体系的目的,同时,引入新闻媒体作为政府和公民二元结构之外的另一重要的制衡因素,使知情权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视角从传统的法学和传播学转变为公共管理学,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对知情权保障进行研究能够对信息、政府、公民、新闻媒体等各个要素进行系统关注,避免了研究路径单一的弊端;在研究内容方面,笔者对知情权客体的范畴进行了规范的界定,并以此为基础对知情权主体的确定和关系进行了疏理,由此为构建知情权保障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研究方法采取了生态分析方法,对知情权所生存的不同生态环境进行了详细分析,不同的生态环境中的知情权体系有所差异,打破了将所有知情权一概而论的传统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