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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直播平台和主播越来越火热,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产业的新兴业态,呈现出移动化、平台化、社区化的发展趋势,正在从秀场直播、游戏直播迈向全民移动直播和泛娱乐“直播+”的发展阶段,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但是,我国网络直播行业面临发展时间较短和发展速度过快的内在矛盾,因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导致直播市场的软肋暴露在聚光灯下。短短数年来,众多网络直播平台纷纷沦陷,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不断挑战公众的底线。面对网络直播行业引起的众多乱象,国家网信办、文化部、广电总局等有关监管部门陆续颁布针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管理规定,如《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网络直播的不合法现象得以强力遏制,保持对网络直播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然而,上述规定只能“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直播市场存在的种种疑难,行业监管面临法律依据的缺失、规制方式僵化等诸多困境,为我国规制网络直播带来巨大的挑战。鉴于此,本文通过阐述和分析网络直播规制的现状与问题,对比分析中外网络直播的规制模式,明确我国网络直播规制目标与原则并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直播规制的具体建议。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网络直播行业的发展现状,梳理和分析网络直播领域存在的风险,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因应对不足而面临严峻的治理困境。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和分析我国网络直播规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引出网络直播规制改革的必要。本文的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域外国家的网络直播规制现状,对比分析中外网络直播规制模式的不同选择,为我国网络直播规制改革提供方向指引。本文的第四部分,主要论述我国网络直播规制的目标与原则,进一步提出我国网络直播规制的若干建议,从而有针对性地构建与完善我国网络直播规制体系和框架,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