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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产物,它的形成与发展深深影响着世界各国,可以说它是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不断学习和借鉴西方思想文明的同时,持续关注与研究法治。在历经契约、契约学说、契约观、契约理论、社会契约论等一系列的发展和演变,这种源于西方商品经济的产物,从简单的私人交易过程关系逐步被各领域在此基础上创新论证并运用。同时,由此升华而来的契约精神及其意蕴更是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明等领域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追溯它的变迁发展史和核心价值诉求,不难得出它与民主、法治以及宪政之间的密切联系和辩证关系。因此,研究法治与法治精神就离不开对契约与契约精神的深入探究。20世纪末以来,我党在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中一直把法治建设放重要位置,并且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党十八大会议中,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国家政府也明确提出“依法治国”这一重要的战略目标。国家、政府与社会的法治化建设是值得全民思考并积极参与的重要任务。本文从西方契约精神的由来与演进着手,对比不同时期各思想大家们的有关契约学说思想和理论论证的阐述,剖析契约精神在西方文明史上的重要位置以及对西方社会及其公民极大影响的成因。探索并论证契约精神及其价值诉求是西方法治文明的基石与灵魂。基于我国的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国情特色,从国民与社会对契约精神与法治精神的迫切需求;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现代化就必须努力运用和实现法治化等方面来探讨论证契约精神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借鉴与启示意义,并思考分析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