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荀子作为先秦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他的命运却与比他稍早的孟子截然相反,孟子被人们誉为“亚圣”,在后儒心中的地位仅次于孔子,被视作是儒家正统。而荀子直到唐代才由杨倞为之做注,并且因为荀子学说中包含了许多与孟子格格不入的地方,几被视为异端,甚至有人将其归入法家之列。但是,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说的那样,“自秦汉以后,政治学术皆出于荀子”(《清代学术概论》),影响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形态的实际上是荀子,而不是被供奉在庙堂的孟子。荀子处在大一统帝国形成的前夜,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面前,荀子开创性的将儒法两家的思想进行结合,他一方面继承了孔孟的儒家传统德治思想,另一方面,在面对法家的强势,荀子充分的吸收了法家的理论,并将法家的法与儒家的礼进行融合,开创了礼法融合的先河。中华法系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法系之一,它的一些理论至今还发挥中作用,因此,中国要走出一条真正适合自己的法治化道路,在吸收西方现今法治理念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传统法律思想的影响。而礼与法的结合正是中华法系最大的特点所在。因此,作为礼法结合的滥觞,对荀子的礼法思想进行解析,能够帮助我们对中华法系的核心理念有个大致的了解。本文正是本着这样的目的,试图通过荀子,解析中华法系礼法融合的源起。本文的正文部分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简述研究荀子礼法思想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解析荀子的礼。本部分共分为四部分来论述荀子礼法家化的礼。通过对荀子礼的政治性、等级性和规范性的分析,可以看出荀子的礼与传统儒家的礼相比更接近与法家的法,荀子的礼在政治上表现为治国的规范,在生活中则是人们的行为准则,荀子要构建的政治秩序是以礼为核心的等级社会。第三部分分析了荀子的法律思想,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荀子的法律思想虽然有很多与法家的观点很相似,但是并非不能从孔子那找到源头。通过对荀子礼与法的分述,明确了礼与法并非是不能兼容的,因此为荀子的礼法结合思想打下了基础,而这正是本文第四部分要论述的内容。本文第四部分在论述了礼法结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论述了荀子礼法结合的模式,即礼高于法,法以礼为原则,礼法统于的圣人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