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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时代,而且各国之间的交流也在不断的加强。全世界范围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入交流是目前的国际背景。国家之间的正常的民事交往,产生大量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而如何去解决这繁多复杂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各国都必须面临的挑战。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所以各国需要在相互沟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灵活便捷开放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反致制度就是国际私法中一个重要的制度,也对于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出现的种种矛盾进行调节,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本文旨在从反致的基本概念特征等基本问题出发,分析其价值,进而为我国的反致制度的建立提出自己的观点。本文第一部分从反致的概念和特征展开,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反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具体阐述了反致产生的条件和基础,接着探究了反致在理论上的分歧和实践中的不同做法,说明了反致是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争议时为灵活实现其特定目的或需要而采取对外国法全部指定的立场,继而利用外国冲突规范实现对法律选择的特殊需要。它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经过利益权衡和价值考量而做出的理性的选择,这也是反致制度得以存在的真正基础。因此我们考察反致问题时可以更加注重其目的和价值,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全球化时代下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反致在传统国际私法和现代国际私法中的价值。传统的国际私法中,反致的价值主要有:扩大本国法的适用领域以规避外国法律;协调法律冲突,追求判决结果的一致性;调节冲突规则,维护正义。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现代国际私法更加强调法律运行的实际效果和价值的和谐,所以,现代国际私法中反致的价值主要有:正确灵活的选择法律,实现公平正义;实现国家政策,维护国际交往的秩序。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反致制度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并且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我国目前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也需要与各国进行协调发展,从而实现“共赢”的局面。所以我国也应当重视反致的价值。本文的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反致制度在我国的构建。围绕这一主题,阐述了我国目前关于反致的立法和司法现状:我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包括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四个法域。目前除了中国大陆,其他三个法域均已经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了反致制度。接着重点分析了反致制度对我国的价值:首先,反致制度符合国际私法的价值目标,已经被很多国家适用。其次,反致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解决,并且也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使判决能够被顺利的承认和执行。最后,反致有利于我国解决区际法律冲突问题,这有利于加快完成祖国统一的进程。所以,我国应当采纳反致制度。在分析了反致对于我国的价值之后,从反致的法律地位、形式和具体建议入手,提出了关于我国反致制度构建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