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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银行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品质。但是因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我国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严重失衡,西部内陆金融服务对比东部沿海地区严重滞后,农村金融服务对比城镇地区严重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由此可见,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是“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但目前乡镇金融发展速度缓慢,乡镇金融产品单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明显缺失,农村资金出现外流,填补乡镇金融服务的短板难度较大。为了缓解乡镇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支农,逐步形成适应乡镇地区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城乡金融平衡发展。本文以新余市乡镇金融服务情况为例进行实例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实地走访调查新余市涉农金融机构、对新余市乡镇地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结合问卷结果对新余市乡镇金融服务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新余市乡镇金融服务缺失主要表现在总量供给不足和结构性供给失衡,具体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缺失、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缺失、农民信贷需求能力缺失和非正规金融规范性缺失。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因素,具体原因为金融机构逐利避险、金融产品创新乏力、农民素质有待提高、政策性支持不足、农村政府补贴不足及农村金融相关法律有待完善。笔者通过阅读大量文献学习美国、日本、孟加拉国等的先进乡镇金融服务模式,结合我国发达地区的先进做法,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要强化政府部门、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及农村保险的作用,提出改进新余市乡镇金融服务的建议如下:完善乡镇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乡镇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推广及创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完善乡镇金融服务体系即提高乡镇金融服务覆盖面、明确涉农银行的发展定位和引导非正规金融规范经营;加大乡镇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推广即加大乡镇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力度、大力推广乡镇金融服务业务、改善乡镇金融支付结算方式和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宣传力度;创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即完善农村金融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农村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和加强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