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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忧制度是一种为父母居丧守制的制度。所谓丁忧,是指官员父母去世时离任治丧守孝。百善孝为先,父母之恩大于天。丁忧集中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孝”文化与“孝”道观,并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所重视。清代统治者注重儒家文化,确立了“以孝治天下”的基本国策。在官僚体制建设中最集中体现的就是居丧守制的丁忧制度。丁忧制度经历了两汉的草创,唐宋的成熟,再到元明的发展,逐渐走向完备化。到了清代,在继承前代丁忧制度的基础上,又逐渐创新有所突破,终于将其推向极致。丁忧制度在清代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顺治朝是丁忧制度的初步继承时期,这时的丁忧制度还不全面,但却呈现出区别对待、因人而异的特点;到了康熙朝,丁忧制度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并且有所创新。康熙首开八旗官员服丧三个月的先例,突破了只有文官可以丁忧的惯例,规定武人可以和文人一样居丧守制,武人丁忧的首创是丁忧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创举,开了丁忧制度的先河,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到乾隆时期,丁忧制度已经非常的完善了。在前朝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发展,并逐渐走向成熟,这时的丁忧制度呈现出灵活多变、因事变化的特点。总之,丁忧制度在清代历朝历代皇帝的传承与发展中不断趋向成熟。从顺治朝的继承、到康熙朝的创新、再到乾隆朝的完善,一步一步的将丁忧制度全面化、系统化和完善化。丁忧制度促进了儒家思想的传播,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与影响。首先,它使儒家孝道观得到继承与弘扬;其次,确立了为官品德孝为先的思想内涵;再次,更实现了法律的儒家化。应当指出,我们要传承为官品德孝为先的思想内涵,而不是传承制度的形式与内容,就其提倡孝道观来说对于今天侍老、敬老、爱老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有极大的社会启示意义。但是,丁忧制度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三年的丁忧期限时间过长,造成国家机构职位的长期空缺,影响了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墨守成规滋生了匿丧诈丧的陋习,无法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影响了国家机构的改革与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