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中的作用研究

来源 :江西农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gege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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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居民点用地管理的滞后和粗放浪费利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遭遇难题之初,新的非政府组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应运而生,并在协助政府管理村务、村庄改造、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等各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研究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中的作用机制不仅是有效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重要内容,也是破解长期以来中国乡村社会治理制度创新问题的关键。本文以江西省石城县极具代表性的三个行政村为例,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实地调研,共收集了275份农民的有效问卷和相关地方实情,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作用机制深入调查,主要研究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最终得出对策建议。  第一,深入分析石城县三个行政村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从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的现实情况来看,农村老的闲置地在继续扩大的同时,新的闲置房也在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的闲置率与村庄规模、历史悠久呈现正向变化,许多农户拥有新、旧两处宅基地甚至多处住宅,而其中无用的闲置房和破旧的危房占大多数。一户多宅的现象非常普遍,土地浪费、粗放利用严重。旧卧寸是脏乱差的代表,而新村是新农村建设的典范,新旧宅基地面貌各异、鲜明的生活环境反差已逐渐成为目前村庄风貌的主要特征之一。  第二、系统研究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产生背景、人员组成、作用机制及其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中遭遇的困难和取得的成效。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产生由新农村建设实行初期的两大难题促成: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破旧房舍的拆除。理事会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成员构成多为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理事会拥有自己的章程,其主要职能包括四点:资金监督、质量监控、矛盾调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一般都建立了较为严格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需要动用集体资金时,必须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定期定事张榜公布,及时接受群众监督。但由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复杂性和主体多元性,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资金筹集、房屋和土地的纠纷处理上遭遇的困难最为突出。与此同时,理事会的出现也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它打开了新农村建设和用地整治的工作局面,充分地发挥了农民的主体作用,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认可和赞同。  第三、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中有其特殊地位和作用,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特殊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对中国村治传统的成功借助和根本改造,是农村内部的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也是对村庄“两委会”治理结构和制度安排的有益补充,是一种民主化制度创新。从局限性来看,理事会可自主作为的领域太小,和乡村两级政府间职责界定模糊,运行机制尚不完整,教育功能不健全等等。针对其局限性,本文提出几点引导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对策建议:一是保持和强化理事会的本色;二是理顺和划清乡村两级政府和理事会的职责边界;三是加强理事会内部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四是增强其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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