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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主题是乡村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把这个问题作为研究的对象,一方面是因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发展协商民主,尤其是基层的协商民主做出了专门部署和具体规定,需要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和深化;另一方面缘于在当下中国乡村涌现出了许多协商民主实践,如何促使这些实践更稳定、更长效、更持久的运行,实现制度化发展的目标,不仅需要基层民主实践者们的行动努力,更需要学界给予及时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为对乡村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做如此富有建设性意义的研究,在对相关概念进行理论阐述的规范性分析的同时,也需要结合具体的实践案例进行实证性的剖析。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引言,主要写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可能的创新之处、个案选取的原因等。第二章是写乡村协商民主和乡村协商民主的制度化两大内涵及必要性,为后文奠定理论基础。第三、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第三章结合新河的预算民主恳谈和象山的村民说事制度两个制度化水平不同的案例,分析论证出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中存在文本制度模糊不清、制度落实疲软乏力两大问题,并剖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政治精英的悖论作用、制度意识的淡薄缺失、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三个方面。第四章以前两部分的内容为基础,分析出推进乡村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措施对路。包括提升制度意识、完善文本制度、衔接既有制度、推进保障机制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