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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与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和社会的资源保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现在矿产资源不合理的开采和利用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打乱了生态平衡,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的破坏带来的不仅是环境问题,还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和生态平衡的理念的发展,我国也逐步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在中共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就正式的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①我国政府顺应发展趋势,对生态建设工作予以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改善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并得到发展。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②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和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要发展和完善。本文基于目前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现状,结合我国现有的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恢复和公平的原则,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正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阐述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基本理论,首先介绍了生态补偿的法律概念及其理论基础,其中理论基础又从生态平衡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外部性理论、公平与效率理论四个方面论述;然后又阐述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最后介绍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内涵和特征。第二章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基本界定,首先阐述了生态债的产生原因与偿还的必要性;然后分别介绍了矿产资源开发中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与经济补偿制度,并将这两种制度进行对比,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优制度。第三章列举了主要发达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方面已经采取并取得成效的政策和措施;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总结了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以及对我国建立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经验与启示。第四章是依据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实践与发展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分析。首先介绍了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影响;然后介绍了我国目前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立法现状和我国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相关税费制度;最后提出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五章是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今后的发展方向的一个思考,确立指导思想与立法原则,提出了完善的具体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