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都会有争财之事,都会有纠纷和诉讼,我们对此并不觉得奇怪,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人们对于这类现象所持的态度。大多数论及传统中国法律意识的经典著作,都倾向于认为传统中国民众持有一种厌讼观,并用这个理论来解释传统中国乡民很少或几乎不去衙门打官司这个现象。但是,两宋已降史籍中关于当时民众好讼、健讼的风气的记载颇多。这说明官方的息讼立场与当时民众的健讼的实践是存在矛盾的。本文把目光紧紧锁定在“息讼与健讼”这一角度,来对传统中国厌讼现象进行考辨。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将介绍关于传统中国厌讼的理论及本文的进路。传统中国厌讼论是目前关于传统中国民众诉讼观念研究的通论,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但是,由于其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材料上的有不足,本文决定采取围绕官方息讼与民众健讼构成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一幅奇特的矛盾景象来展开分析,并对涉及的几个重要的概念予以界定。
第二章将对传统中国息讼与健讼现象进行考察。为了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对比分析,本部分将讨论的范围限定在“宋朝-清朝”这段时间,着重探讨这段时间内的传统中国官方推行的息讼现象以及传统中国民间兴起的健讼现象。
第三章将对传统中国息讼与健讼的原因进行辨析。传统中国官方进行息讼,是基于对王权、官员自身以及乡民的考量。传统中国健讼原因则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二者矛盾的原因提出自己的分析,最后给出启示。
第四章将介绍本文研究的理论超越及实践意义。理论超越将主要围绕概念界定、研究视角、分析进路以及问题意识来说明。实践意义则将联系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