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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是口语表达的一门艺术,它随着人类的诞生而出现,并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美国总统候选人竞选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演讲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让国民了解自己,以博得民众支持。二百多年来,从乔治·华盛顿到乔治·W·布什,总统们通过就职演说表达其美好愿望和英雄梦想,展示其雄才大略和施政纲领。演说词通常是由美国最著名的一批文学家或文理俱佳的“讲稿撰写人”推敲定夺,力求逻辑严密,语调铿锵。因此,这些演说不仅是他们的施政纲领,而且是展现总统个人文采的重要途径之一。演说辞不乏华章丽句,具有相当的审美情趣。论文选材取自37位美国总统自1789到2005年以来的55篇就职演说辞。文章将采取文献分析法以及内容分析法来展开研究,旨在证实作者的三个假设:(1)演讲语言的选用是由其特定的语境决定的,兼有口语与书面语的特征;(2)演讲与日常对话以及普通言语有很大的区别,它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在一个特别的场合实现其预期的目的。因此,其语言的组织、运用和表达有其自身的特点。(3)时跨两个多世纪的演说辞,其语言特色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间的迁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据此假设,作者主要依据Halliday,Leech,Short等的现代文体学理论与文体分析方法以及Aitchison,Labov等的语言变化理论,从三个方面分析研究了选材,即语言分析、文本分析和语境分析。具体分为词汇特征、句法特征、修辞特征、语境分析以及语言变化五个研究视角。通过分析研究,作者证实了以下假设:(1)语言是一种意义潜势,语言的使用就是从这种潜势中做出选择的过程,而这又是由语境决定的,演说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演讲者对于语场、语旨、语式的理解程度;(2)演讲中有许多极富感染力的词汇和大量的比喻、排比、重复等修辞手法,使语言更为生动形象,同时也有许多内容更为抽象的词,使演讲听起来更神圣庄重。演讲者使用的语言技巧是为了达到其特定的目的,其语言特点与产生演讲的特定条件和演说的目的分不开;(3)语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它从来都不是静止不变的。为了适应它所服务的社会,语言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时跨两个多世纪的演说辞,其语言特色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间的迁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变化的原因有语言自身的,也有语言外部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