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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系统,警力资源作为主要的人力资源,由于其强调纪律性,因此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全国推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实行了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改革。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的观念和模式在公安机关管理中的引入,促进了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提高了我国公安人员的整体能力,改善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但由于改革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改革过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问题。 因此,本文将研究视角置于基层,以基层公安机关(中山市公安局B镇分局)为研究对象。文中阐述了该分局人力资源的管理模式、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强化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对策。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要以全新的视角,以更科学的方法制定合理的考核方式,按照更全面的考核标准来实现对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的管理,并以考核结果来更好的实现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发展,将民警个人的胜任能力与公安队伍组织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的激励作用,真正实现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