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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义务是平衡市场主体之间各自利益、遏制无序竞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从竞业禁止义务发生的依据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将竞业禁止分类为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和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公司法视野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在本文中,笔者主要针对法定竞业禁止义务展开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作为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动力,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而随着资本所有与资本经营的分离不断深化,“董事会中心主义”使得董事会及董事的权利扩大化。董事、高管的行为不仅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公共利益。鉴于此,对董事及高管的权利的规制以防止其滥用权利,成为世界各国公司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立足国内司法审判实践,笔者通过相关数据库对目前国内发生的法定的竞业禁止案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拟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上海市法定竞业禁止类案件共计55起为基础,围绕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立法、司法现状展开分析,针对现行竞业禁止制度的一些不明确、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一些完善建议,并希冀对司法审判有所助益。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梳理了司法实践中涉及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相关纠纷的案例。第一节主要从宏观上对该类案件整体的发展趋势做出简单的介绍,第二节对该55起案件从多个角度进行量化的分类,第三节主要根据前文的梳理总结出司法审判实践中在处理该类案件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个方面:法定竞业禁止的主体、行为的认定;在职的竞业准备行为和离职后的竞业行为的认定;以及违反法定竞业禁止的法律责任认定。根据前章的总结,本文进入第二部分,对我国法定竞业禁止制度的理论分析。第一节主要阐述法定竞业禁止制度的理论基础,第二节对竞业禁止制度的分类进行分析,第三节对竞业禁止制度的制度价值进行评述。第三部分是本文最主要的章节,具体分析我国法定竞业禁止制度的现状。第一节主要针对法定竞业禁止的主体认定进行理论分析,第二节则是对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认定进行界定,第三节主要涉及在职期间的竞业准备行为,第四节介绍离职后的竞业行为。第五节主要对违法法定竞业禁止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法律分析,涉及公司归入权以及公司损害赔偿权的具体适用问题。第四部分作为前文的研究结果,总结性的从立法角度对我国法定竞业禁止制度上的完善给出一些建议。第一节从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规范对象方面,提出应扩大其适用范围。第二节针对法定竞业禁止边缘问题的认定,提出应明确在职期间的竞业准备行为以及离任董事、高管的竞业行为的法律评价。第三节针对违反法定竞业禁止的法律责任问题,对公司归入权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公司损害赔偿权的赔偿标准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