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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当前社会的一类特殊群体,却也是被人遗忘的一类群体。一方面,在日益上升的犯罪率情况下,我们社会更多的是关心犯罪人的再犯预防和社会回归情况,但是对于其中大部分犯罪人员的子女却很少关注,对于他们的生存现状、心理状态和行为引导也没有系统化、针对性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虽然已经被纳入中央所确定的五类重点管理人群之中,但和不良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流浪青少年不同的是,服刑人员的子女因为长期的观念问题、政府工作的分工问题及救助体系上的不完善,主要针对他们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空缺和不到位之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为父母服刑所带来的家庭温暖和照料的缺乏,以及社会经济救助的不到位、监护制度的漏洞等,都会导致这类特定群体陷入生活的困境。同时,社会的歧视、教育的缺失亦易使他们产生心理问题。因此,相比普通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往往极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更高的犯罪率,成为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因素。对这类特定群体进行特殊的关爱,既是社会和政府关爱下一代应尽职责,同时也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方面。2005年司法部专门组成课题组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全国较大范围的调查,并认为服刑人员子女的生存状态严峻,犯罪率较高,令人堪忧,需要全社会给予必要的关注和关爱,政府部门也需要逐步开展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关爱救助活动。在随后的全国关爱行动中,得到物质补助、心理辅导等帮助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数量,但更多的服刑人员子女因为数据统计问题、服务工作的内容问题等并没有得到社会有效的救助,社会各界也并没有在其中发挥各自的力量。因此,在社会环境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需要提高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认知,寻找容易致使他们犯罪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和服务救助方式,这对于服刑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全社会来说都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精神分析理论中对于本我的认识错误及超我的形成不足、认知不协调理论中对于父母服刑行为的不理解、模仿理论中将父母的行为作为参照、差异结交理论中加深对于犯罪的赞同等来分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的心理学原因;而以社会控制理论的家庭依恋不足、标签理论中外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和亚文化理论、冲突理论分析服刑人员子女的文化环境,从而来探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的社会学原因。同时,结合上海市的工作实践情况提出以总体预防和分类预防,以体系化的思路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从而真正发挥关爱行动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