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埋伏营销作为一种低投入高回报的营销行为,被非赞助商广泛运用,损害了官方赞助商的商业利益,也减小了活动对于赞助商的吸引力。随着越来越多损害活动主办方及其赞助企业合法利益的营销行为的出现,对埋伏营销行为予以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许多成功的埋伏营销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活动的影响力和品牌价值。如果过度强调对活动主办方及赞助商垄断利益的保护,无疑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为了平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我们应该允许某些不直接侵犯知识产权的埋伏营销行为的存在。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埋伏营销的概念、发生原因、危害及判定标准;第二部分通过分析国内外经典案例,指出埋伏营销的例外情形;第三部分分析目前我国对于埋伏营销的规制方法,指出反击埋伏营销应平衡各方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