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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温家宝在其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70次谈及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分配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中国大转型,房产税改革作为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涉及到分配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房产税改革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笔者发现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曰分税制改革不彻底;曰土地财政瘾难断;曰房地产主导经济与分配;曰经济结构转型进度慢。此四者相互交织,盘根错节。分税制、土地财政、房地产调控、经济结构转型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中央财政紧缺而后有分税制;分税制改革不彻底使地方财政财源(税源)不足,地方财政税源不足而谋税外财源以致土地财政盛行;经济结构调整缓慢而启动房地产业,房地产业蓬勃发展遂成经济发展主引擎;房地产发展拉动经济也拉动地价,土地收益与房地产相关税收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而后地价推动房价,房、地价格实现滚动上涨,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如虎添翼,经营土地经营城市盛行于世;房地产先成经济发展引擎,随后却异化财富再分配工具,普通百姓安居梦碎,社会财富逆向再分配,社会分层日益严重,两极分化不断扩大,现而今房地产已不足以支撑中国经济继续前行,房地产泡沫一旦破灭,中国经济必将一败涂地;经济结构调整久拖不决,现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而异化的房地产大大推高经济转型成本,中国经济要继续前行,房地产业实乃症结所在!何以解忧?唯有房产税!第一章,论述了我国地方财政自给率普遍不足及土地财政的制度成因,94分税制改革不彻底不完善,科学完备的地方税体系未建立;第二章,论述了土地财政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的土地批租制度、土地财政的危害性和解决土地财政的办法——房产税体系改革;第三章,论述房产税体系改革的三大障碍与四个必要性,以便找出克服障碍的应对之策和排定改革目标的优先级并以此锚定改革的坚实方向;第四章,对沪渝房产税改革进行简单的实证主义分析,以此考查沪渝房产税改革目标与立法实践的冲突,校正沪渝房产税改革的立法目的偏差,以便在沪渝房产税进一步改革做出修正,为举国的房产税改革积累经验。最后得出结论,分税制改革不完善是导致土地财政的直接原因,而分税制不完善在导致土地财政的同时,又间接引发了房地产泡沫、住房民生和与房地产有关的收入分配失衡及经济结构调整问题,所以本次房产税改革应该定位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直接目标应该解决地方财源不足、实现土地财政转型,至于房地产调控、保障住房民生和调节收入分配失衡均应位列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