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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是我国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的政府责任。市场经济过程中,因为市场主要是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性,所以导致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作为公共行政机关就有责任和义务来解决社会问题,保障社会公平,提供社会福利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福利国家理论认为获取福利对公民来讲是一项重要而又基本的权利,而且,该理论还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当社会中有些人食不果腹,同时又有些人可以无限制的享受物质财富时,就应该由国家来出面对这些不平等的现象进行调整。在我国,为了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保证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益,于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是我国社会福利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确保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道安全网,是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的"生命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贫困,推动了整个农村社会的协调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在这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阻碍着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政府作为农村低保福利供给的主体,有责任且有能力保证政策方向的正确性和政策效率最大化,所以,研究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的政府责任将会有助于我们解决农村低保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该政策的绩效水平。本文主要运用了新公共行政理论、责任政府理论和福利国家理论,通过这些理论的描述论证了政府在提供农村低保福利供给的正当性,并为文章提供了理论依据。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了定性研究方法中的无结构访谈法和连续接近法,来了解农村低保的运行现状,并且将农村低保和政府责任两个单独的概念联系起来。本文的重点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背景下的政府责任。但难点在于,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研究福利供给的视角下,农村低保中的政府责任。文章采用问题导向的论述方法,分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中,立法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策、资金供给和工作人员主观能力等方面分析原因,罗列了政府在立法、财政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改进措施。文章共包括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描述了在当前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农村贫困问题仍然很严重的社会背景,分析了重视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的政府责任的研究的重要性,罗列了关于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政府责任研究的相关现状,然后简单介绍了文章的基本结构和内容,揭示文章的逻辑顺序和研究方法,并在第一部分末简单概括了本文的创新点,同时指出了本文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概念,如供给和福利供给、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责任进行了定义。对文中用到的基本理论:新公共行政理论、责任政府理论以及福利国家理论的主要观点进行说明,为文章奠定了了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是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供给中的政府责任。首先说明农村低保的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程序;其次我们论述了政府责任在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的地位,以及各级政府在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的责任划分。同时我们也说明了政府责任体系的概念,通过前文的分析指出在农村低保的运行过程中政府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第四部分主要是分析在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政府责任在哪些方面存在缺失,并且对政府责任缺失的成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分析了以美、日、英为例的国外典型国家在低保福利供给中的政府责任的现状,并且总结先进经验,为后文完善我国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的政府责任提供借鉴和经验第六部分,针对上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目的在于解决政府在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政府在农村低保福利供给中的责任。第七部分,总结上文,得出结论,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