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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责任论是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责任论的通说,它以期待可能性为核心概念比心理责任更确切地把握了责任的本质。我国刑事责任论尚处于心理责任阶段,规范责任论对其的替代是我国刑法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目前对于规范责任论中的核心概念——期待可能性值得我们借鉴与研究。对任何一种理论的研究,都是期望其有利于指导实践,对于期待可能性的研究也不例外。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的研究,我们不但了解了该理论背后强大的理论根基,更是透过对该理论的研究体察到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缺陷和不足,并通过期待可能性的引入为这种缺陷与不足提供弥补的路径。本文正是追寻此思路,首先介绍了期待可能性的起源、形成和发展,而后介绍了期待可能性的含义以及自由意志、正义、谦抑性与其的关系等基本理论。这些理论通通都是为了指导实践做准备,所以在夯实了期待可能性的理论基础后,本文阐述了如何将期待可能性理论指导实践,即如何引入期待可能性,阐述了期待可能性引入的必要性以及对于引入障碍的排除性分析,最后提出了将期待可能性作为排除犯罪性事由的引入方案以及关于期待可能性滥用的防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