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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在文献研究和对武汉市各区建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实证研究基础上,分析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衔接机制建设状况,探讨衔接机制完善程度,并探讨相应完善策略,以期为后续政策调整和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不断完善提供参考。 方法: (1)文献计量法:运用文献计量法收集整理国内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相关文献资料和政策文件,总结国外研究主要内容、统计主要研究观点。 (2)统计学分析法:对探究中相关数据SPSS19.0、EXCEL2016等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录入和统计; (3)利益相关者分析法: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各方进行充分分析,找出易于被各利益相关方所接受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衔接机制完善策略和建议; (4)专题座谈法:邀请专业领域内专家学者、卫生主管部门领导和医调委负责人开展专题座谈。 结果: (1)理论研究结果:①国内相关研究主要围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制度优势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衔接机制研究仅零星散布在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中,对于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衔接机制的全面研究尚属空白;②基于文献研究和博弈论、委托代理理论基础,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衔接机制的框架总结为医调委与政府、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法院、医责险等方面的衔接。 (2)武汉市医调委发展现状方面:①武汉市各区普遍建立专职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截止2016年底,武汉市各区医调委共调解医疗纠纷案件2195起,其中调解成功、签署协议案件接近总调解案件的90%,调解数量逐年增加;②各区医调委在发展完善程度、运行保障机制和人员培训方面差距较大,且发展程度不统一;③人员待遇普遍较低,保障机制不健全;③医学相关人才缺乏;调解员工作满意度较低,最不满意原因前三位为:收入较低、职业风险高、个人事业发展不佳;④医疗疗纠纷的责任判定机制欠缺; (3)衔接机制研究方面:①与医疗机构衔接方面主要表现在纠纷处理和主动介入纠纷两方面,但主动介入纠纷量每年不超过10件;②卫生行政部门的衔接表现在报告机制和专家库的建立和运用,总体而言启用专家库案件不足10%;③与司法局衔接方面集中表现在司法局对人员培训和法律支持两方面,但由于缺乏明确培训制度,各区培训情况不统一,且存在着培训内容与调解员需求脱节等问题;④与法院的衔接主要有司法确认和调诉结合,每年司法确认案件仅占调解纠纷总量的比例的10%—15%之间;⑤相关衔接机制完善程度决定了医疗纠纷中能否做好责任评定工作;⑥案件受理以被动受理为主。 结论: (1)机构运行方面:①武汉市各区先后建立的医调委在缓和医患关系、解决医患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②武汉市在医调委建立和发展问题上缺乏完善的顶层设计,导致各区医调委在机构建立、人员组成、调解流程、人员待遇、经费保障、运行机制、专家库的建立和使用、与法院衔接情况等方面上各不相同。 (2)衔接机制建设方面:医调委作用的发挥主要取决于其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衔接的广度和深度,但目前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多由司法部门所主导,其工作开展和成效发挥离不开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医疗机构和法院等众多部门的支持;此外,医调委的组织性质为民间第三方组织,只有完善相关衔接机制才能提高其纠纷调解的专业性,进而提高权威性和认可度。 (3)存在问题分析:①缺乏衔接机制的顶层机制建设和制度保障;②各区卫计委、司法局对医调委的支持方面存在相互推诿现象;③衔接机制不完善使得调解的专业性不强;③保障机制不健全;④官本位思维影响了第三方调解机制作用的发挥。 (4)对策建议方面:根据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本研究认为只有在源头控制方面、调解过程方面、责任追究方面、调赔衔接方面、行业协会监管方面、保障机制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法律制度等方面多加完善,才能推动调解机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