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商务凭借其快速、准确、便捷的优势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延展了贸易领域,推动着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由于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模式所具有的独特性,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商品格局及地理格局,在很大程度上,针对传统贸易模式而制定的WTO相关规则也无法对其适用。WTO对电子商务问题的专门研究始于1998年。当时的日内瓦部长理事会上将电子商务的研究提到议事日程,并通过一项电子传输行为暂时免税的决议。随着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日渐重要,WTO总理事会下的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和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开始分别在其职责范围内就电子商务规则问题进行研讨和议定。其间历经多次部长级会议,但WTO关于电子商务的研究总体来说过于分散,还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规则框架的制定陷入困境之中,时至今日仍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本文尝试一切从电子商务出发,从横向上把握电子商务与现行WTO体制在某些重点领域的不协调。旨在通过分析电子商务对现行WTO规则的一系列冲击,重点找出电子商务框架协议未能达成的瓶颈原因,并独创性的对电子商务中的数字产品单独进行了归类困难的分析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这对于电子商务协议的早日出台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首先对电子商务进行了概述,通过回顾WTO体制下关于电子商务议题议定的工作进展,详细分析了WTO体制下电子商务议题面临的焦点问题,并尝试创新性的探讨电子商务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由于电子商务中数字产品本身具有的特殊性所引起的归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针对电子商务议题对现有WTO体制的冲击,本文提出了建立电子商务框架协议的相关解决方法及规范建议,希望能够有利于全球电子商务规则的尽早出台以及电子商务下国际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