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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探讨澳门初中生的个人背景、性格倾向、班主任管教方式与学生处理和班主任冲突的关系,期望此研究成果可以为现时师生及日后研究者提供参考,同时提出合适建议,以让教育部门、学校、班主任老师和学生正面处理师生冲突。
研究对象为澳门公立和私立中学的初中学生,发出问卷共发出510份,回收有效问卷473份。调查结果以描述统计、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及多元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加以分析。最后根据统计分析结果得出如下研究:
1.澳门初中学生较常以「不采取得行动」方式来处理与班主任冲突澳门初中学生处理与班主任的冲突的方式,依次为「不采取行动」、「协商沟通」、「报复」。
2.班主任管教方式对澳门初中学生处理冲突方式有显着影响澳门初中学生多认为班主任采取「民主型」管教方式,其次是「专制型」、「放任型」,较少学生会认为班主任采取「冷漠型」管教方式。在冲突处理方面,澳门初中学生与「专制」管教方式班主任冲突时,较易采用「不采取行动」的冲突处理方式;与「放任」管教方式班主任冲突时,较少采用「不采取行动」的冲突处理方式;与「冷漠」管教方式班主任冲突时,较易采用「报复」、「不采取行动」的冲突处理方式。与「民主」管教方式班主任冲突时,较少采用「报复」的冲突处理方式。
3.学生个性对澳门初中学生处理冲突方式有显着影响外倾型学生与班主任发生冲突时,较易采取「协商沟通」的冲突处理方式;内倾型学生与班主任发生冲突时,较少采取「协商沟通」的冲突处理方式。
4.澳门初中学生处理与班主任冲突因个人变量而有显着差异。
4.1在三个年级中,初二学生较少采用「不采取行动」的冲突处理方式。
4.2男同学较女同学更易采用「报复」的冲突处理方式。
4.3在操行等级中,甲等操行同学较易采用「协商沟通」的冲突处理方式;操行丙等的同学较易采用「报复」、「不采取行动」的冲突处理方式;丁等操行的同学较易采用「报复」的冲突处理方式。
4.4在家中排行最小的初中学生,较易采用「不采取行动」的冲突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