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野”范畴是不同于“文”“礼”“雅正”等的审美异趣,虽与主流文化形成一种疏离感,却是中国古典审美范畴中的别样美。“野”范畴是古代文人创作活动和评赏活动的理论结晶,在古代文艺和现代生态美学等中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野”的文化内涵、发展流变、审美创造及价值意义四个层面展开研究,具体来说:第一章,从整体上对其文化内涵做出考察。“野”产生之初含义为“郊外、荒野之地”,进入文化语境后,衍生出多种含义。“野”在文化内涵上的主要表现是儒道两家分“野”。儒家“野”与“礼”相对,而道家则标举自由,对其进行阐发的是庄子,表现为张扬野之性、开辟野之境、显现野之道三个层面。第二章,厘清“野”的发展流变。“野”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审美范畴,其缘起和演变大致来说如下:魏晋南北朝以前,“野”作为审美范畴渐入文人视野,其意义更多指“质野”“朴野”;唐宋时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审美范畴,出现“疏野”“野逸”等子范畴,体现文人精神上的在野;元明清时,“野”审美逐渐定型、成熟,“野趣”成为古代文人的心理归属之一,“野美”得到认同。第三章,借助文本细读法,重点分析“野”与审美创造。“野”在古代审美创作和审美批评活动中都有影响。从创作角度来看,“野”影响作家创作的心理和具体活动,“野”是文人的心灵回归之所,以安顿生命;充盈其内心,升华人格;虚静文人心态。况且身处于“野”可发现无限的“野趣”,促成创作。从批评层面入手,散见于古代文论著述及文集中的以“野”评诗的论述成为文学批评的范畴之一,殷璠所标“野体”具有体式性意义,是“野”作为文学批评的较好例证。第四章,阐述“野”的古代价值及现代意义。“野”不仅有其理论意义,更有其现实意义。“野”契合古代文人心理,在某种程度上也丰富了中国古代文论和美学风格。就其现代意义而言,不论文学理论中的生态美学观,还是现代旅游、建筑、设计、园林等各个方面,都有“野”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