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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海域自古以来是西太平洋各国与世界各地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国际通道,其下蕴含着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然而,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一直遭到非法盗捞和掠夺,破坏情况严峻,亟需有效保护。由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复杂性和科学性,各国难以单独完成这项工作,必须通过国家间的合作共同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本文即以研究南海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机制为主要目的,以期填补该方面的缺憾,为日后的相关合作奠定基础。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概述。介绍了水下文化遗产的概念、特性以及价值。南海水下文化遗产见证了各国间的友好往来,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等价值,但却不断遭到严重破坏,亟待南海各国的合作保护。第二部分是南海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的基础与困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01年《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为南海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奠定了深厚的法律基础;但南海各国关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合作也面临一定困境,主要包括南海争议的制约、国际法基础薄弱、易引起管辖权冲突以及所有权问题复杂。第三部分是国际社会关于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的经验借鉴。分析了相关国际实践带来的启示,虽然类似的区域性合作很少,但国际社会的不懈努力仍为南海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借鉴。南海各国应当积极加强合作意愿,创新合作方式,友好协商,为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而共同努力。第四部分是南海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机制建设的构想。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从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制度安排三个方面全面深入的阐述了南海水下文化遗产合作保护机制的建设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