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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被我国应用到公共项目建设中。由于这种模式可借助社会资本的优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缓解因经济下行造成的财政压力,我国政府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和文件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中去。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下,目前PPP模式在我国被广泛地推广应用。但就PPP项目监管而言,其监管模式多采用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督,或项目公司从内部控制管理角度出发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监管主体虽涉及审计机关,但却未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免疫”功能。国家审计以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为己任,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可通过不同的介入时点及自身具备的“免疫功能”,揭示项目活动存在的潜在问题。因此,为保证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必要对审计机关介入PPP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通过文献分析,在对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论述的基础上,分析得到包括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标准、审计流程在内的具体审计机制,提出以政府部门在PPP项目开展各阶段的职能属性为切入点,以国家现有法律法规、PPP项目先期形成的文件资料以及“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效益性、公平性、完整性、合规性”作为审计标准,从PPP项目政府责任主体角度出发,将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划分为前期立项决策、中期监督管理、后期移交评价三个维度。进而从审计性质视角,通过明晰不同维度的审计目标及审计重点,遵循smart原则,依据PPP项目相关文件编制重点与审计关键点相通的准则,借助于专家访谈等方式,辅以实际PPP项目评审及相关文件编制经验,从现有的PPP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投资合同、项目运维合同等PPP项目相关文件中,提取影响PPP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设计出一套包含23个审计评价指标、81项具体审计内容的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最后,选取实际案例,辅以数学模型,以PPP项目中期监督管理维为例,构建了基于OWA算子—云模型的审计评价模型,验证了该套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及可行性,以期为审计机关开展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