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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均衡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刑罚残酷、擅断和特权的斗争中提出的一项确立罪与刑关系的基本原则。坚持罪刑均衡是加强刑法之人权保障功能的基本要求之一,罪刑均衡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有利于保障刑法的公正性。作为刑法的精髓,罪刑均衡原则对刑事立法司法及定罪、量刑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目前,罪刑均衡原则在我国有得到很好贯彻的一面,包括立法上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刑罚体系,规定了轻重不同的处罚原则和法定刑幅度。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障罪刑均衡原则的实现,越来越多的司法制度被建立并付诸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罪刑均衡原则也难免存在不足之处,包括立法上存在一些罪名的滞后性、有关量刑的法律规定过于抽象,适用弹性条款随意性大等问题,司法实践中则存在量刑的偏差以及量刑程序上的不完善。因此,在当前形势下,为了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研究罪刑均衡原则在我国的发展方向和模式,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索其完善途径和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框架是按照案情简介、提出争议焦点、法理分析讨论和得出最后结论的逻辑顺序进行阐述的。本文由五个部分组成,共约一万八千余字。第一部分是案由,即范某盗窃案。第二部分是对范某盗窃案的案情简介,本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与社会上一般的盗窃作案具有不同之处。第三部分提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范某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第二种观点认为范某犯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种观点认为范某犯盗窃罪,应当免予刑事处分。第四种观点认为对范某不应按犯罪处理。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在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话,应当如何定罪量刑。第四部分是对本案中争议焦点的法理分析。本部分是论文的核心内容,阐明了罪刑均衡原则的内涵、特征,分析了罪刑均衡原则在我国的现状,对罪刑均衡原则的实践把握进行了法理分析和论述,明确了在罪刑均衡原则要求下应当考虑的各种因素,并结合本案对范某的行为进行了定罪量刑的分析。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以及笔者提出的一些建议。本部分通过对案例和相关法理的具体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被告人范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64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量刑方面,虽然本案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但是鉴于本案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比发生在社会上的重大盗窃案件的危害相对较小,依照《刑法》第63条第2款之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即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法定刑档次内量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以上分析讨论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罪刑均衡原则在我国的完善途径,包括立法上对量刑原则的重构、对量刑程序的完善,司法实践中制定体现罪刑均衡原则的司法解释、建立量刑判例指导制度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等。最后是文章的结语部分,对本文进行了简单总结,并指出罪刑均衡原则在我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