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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行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对所在单位、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领导干部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管理领导干部的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广州市从2000年开始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广州市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主要还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评价,存在评价目标不清、缺乏效益性评价、对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没有进行有区别的效益性评价等问题。近年来国外开展的绩效审计对我国审计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绩效”的理念逐步渗入财政支出评价、审计等工作中。绩效审计内容的基本要素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本文将探索将绩效评价的模式引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以评价领导干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真实性、合法性评价基础上增加效益性评价,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较全面的评价。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效益性评价,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适应审计大环境的变革。本文还将以A医院院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为例,应用绩效评价模式来进行模拟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探索了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评价指标标准选取并测算、定量及定性指标的计算与评分等做法,以及形成了初步的评价结论。文章最后对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评价模式将遇到的评价标准确定难、缺乏绩效评价的操作规范以及审计人员配置方面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树立绩效审计意识和理念、建立健全效益评价工作机制、配置多元化结构的审计人员及改善审计外部环境等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