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几个基本问题研究

来源 :中南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35978069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告诉我们,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和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为维护在经济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与国家同时产生的一种新型社会规范,它只表现国家化了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对社会实行阶级领导和压迫的工具。当法律发展到资产阶级时代,由于保障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近代民主制度的需要,宪法这一新的法部门应运而生。最初的法是奴隶主阶级的要求和意志表现,而最初的宪法则是新生的资产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宪法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也是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客观的真理显示:是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及其内容,而不是反过来。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宪法是各不相同的。在中国,古代的“宪法”与近代的宪法概念有着质的区别,近代中国的宪法概念与宪法文化主要来自西方,与西方的宪法概念及其文化有着明显的承接关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人对自身要求和满足自身要求方式的认识不断深化,宪法也随之不断地演进。各国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宪法下定义,都是想要给出一个适用于不同历史阶段且适用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统一的宪法概念。然而,宪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一个国家的宪法概念一定决定于该国的经济基础以及该国的历史文化状况和宪法观念等相关因素,而不同国家的这些相关因素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不同国家的宪法概念是不一样的,甚至同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宪法概念也是不一样的。另外,上层建筑总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宪法的概念也是随着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就是说,宪法的概念是随着历史的不断前进而不断变化的,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宪法概念,不会存在一个能够统一适用的宪法概念。 不可能给出一个不论何时何地都能统一适用的宪法概念,并不是说就没有宪法概念,只是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宪法概念而已;更不是说宪法这一社会现象是不可琢磨不可理解的,事实上,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宪法这一社会现象是完全可能的。比如,从宪法本质的角度看,宪法始终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当统治阶级的意志发生变化的时候,宪法就会发生变化;当统治阶级发生变化时,统治阶级的意志当然也会发生变化,宪法也会发生变化。中国历史上不同政治势力的不同宪法体现的是不同势力的意志。1949年,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再比如,从宪法作用的角度看,宪法不仅仅表现为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服务,宪法还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虽然宪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意志而不是公民的意志,但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宪法也起着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这有两层含义,第一:虽然宪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是通常宪法中还是会规定一部分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二,公民也只能从宪法的规定中去寻找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公民能够通过宪法寻找保障自己基本权利的依据。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
其他文献
探讨了在桥梁斜拉索锚具大螺距螺纹加工专用机床的设计研发中,针对于工件和支撑杆构成两个连接悬臂梁的特殊结构在加工时所产生的变形对工件的影响,为了判断机床设计中的两根
学位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能主义国家的转型与市场化进程的货币化约,催生了当代社会结构转型。社会群体利益关系调整,部分通过信访反映出来。“信访洪峰”进而引发社会各界对信访制
本文是从国际制度和国家之间的互动考查外交行为的变化。笔者设定中国环境外交行为为研究对象,从沟通行为体的角度探讨中国环境外交与国际环境制度之间的关系。 通过阐述国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研究是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之一。近年来,学术界对行政自由裁量已作了颇多的研究,成果斐然,且对行政法学的实践起到一定的促进、推动作用。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