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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是长期困惑某些基层审判机关刑事审判效率的难题之一,A市地处东南沿海,人口流动量惊人,案件数量庞大,A市某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在此背景之下,速裁机制作为回应司法效率的需求与平衡司法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所酝酿的一种新的司法运作机制在实践中应运而生。笔者正是以矛盾突出的广东省A市某基层法院作为考察对象对刑事案件的速裁机制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此篇文章。 本文正文主体分为三章: 第一章中,笔者对本文所论述的刑事案件速裁机制进行释义后将其与试点工作办法所规定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行对比,接着利用详细的调研数据叙述A市某基层法院在办案各个环节的具体实践操作,或者说是加速办案的方法,继而评析其运用所产生的积极效果。 第二章主要论述了速裁机制的运用为基层法院系统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办案负担带来一定积极效果的同时仍存在些许有待继续改进的制度及理念问题,如现行送达方式制约送达效率、人民陪审员虚置、对被告人认罪自愿性审查不足及司法独立理念有待加强等。 第三章是笔者针对前文提及的相关问题而提出的自己的完善建议,因为上述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对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的速裁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