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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的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对水文循环产生了重要影响,水资源已成为稀缺资源。针对我国水资源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实情,按照水利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可有效促进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改善水生态状况,实现经济社会和水资源之间协调发展。本文通过对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关键问题研究,在总结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表及地下水资源,分析水资源可利用量总量,并引入水资源损耗量的概念,与之对比,在控制需水过快增长的情况下,适应水资源的承载力,同时得到区域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目标值。在共享、系统、协调、经济、优先等原则的基础上对流域、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县四级取水总量进行控制,本文主要研究了省际水量分配方法。在将流域取水许可总量分配到各省时,主要以流域各省规划年社会经济合理需水量占流域总需水量的比重为基本系数,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用水定额合理性、用水消耗等情况,对基本系数进行修正处理,最终得到各省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分配系数。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及分配方案制定之后,要以一定的保障措施来保证成果的顺利实施,本文从行政、技术、经济、工程以及群众参与五个方面研究了总量控制保障措施。行政措施主要包括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取水许可的审批、加强立法、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考核问责制。技术措施主要是建立现代化的监督信息监测与采集网,完善水资源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及信息共享网络平台。经济措施主要有水权交易、调整水价、加大经费投入等。工程措施主要是通过安装水量计量设施、水质实时在线监测装置,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改进农业灌溉方式等控制用水总量。根据前述方法和原理,以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作为实例进行研究。流域地跨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结合实际调查统计的资料,制定了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规划年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与流域五省水量分配方案。多年平均情况下,规划2015年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取水许可控制总量为464.5亿m3(仅包括地表和浅层地下取水),其中湖北省1.4亿m3,河南省103.9亿m3,安徽省110.3亿m3,江苏省139.8亿m3,山东省109.1亿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