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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年间,清朝完成了对新疆的统一,然而在平准过程中的剿杀政策导致新疆人口锐减,乾隆皇帝为了巩固边防采取移民实边的政策。从乾隆二十三(1758)到清末,有大批汉族移民或被国家组织,或自发的迁移到北疆地区,为北疆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此过程中,北疆地区形成了典型的移民社会。本文在掌握这段时期新疆史料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学的知识,探究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化是如何实现的,其中政府的干涉力量(在这里指的是政府参与移民及参与北疆社会重建的那些力量)与社会自身的力量(社会在自身构建中的整合力量)如何在相互作用和竞争中找到结合点,最终完成这个过程并使得北疆地区呈现现有的状况。 本文选择清代乌鲁木齐的移民社会发展情况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乌鲁木齐在移民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典型性:乌鲁木齐以其战略位置成为清政府移民的重点;乌鲁木齐地区是南北交通贸易的交汇地区;它是与哈萨克贸易的重点地区,商业发展繁荣。同时,在清朝统一新疆之前,乌鲁木齐地区是准噶尔蒙古游牧比较繁荣的地区,前后可比性较强。 本文分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阐述北疆地区移民社会生成的环境与基础,主要包括北疆地区的自然环境与人口分布,乌鲁木齐地区的自然人文环境,以及乾隆皇帝在平准战争中采取措施的演变及其结果。第二章,主要叙述乌鲁木齐地区屯垦的发展情况及各种屯田之间的关系与消长,在本章最后,探讨各种屯田的消长对政府力量干涉移民农业社会重建的影响,同时探讨社会塑造力量在移民社会发展中逐渐占据主流的事实。第三章,探讨北疆社会的商业发展,这一章里对各种商业模式如随军贸易,官方的商业——丝绸贸易、官营店铺,以及私营商业作了论述,并探讨了各种模式对社会建构所起的不同作用。第四章主要论述北疆移民社会生成与发展的特点,这里主要与内蒙古地区的移民社会做比较,从而彰显北疆移民社会的独特性,笔者意识到正是这些特点决定了北疆移民社会发展的独特性。第五章是余论,对学界关于移民社会定性已有观点作了分析,并发表了对移民社会发展定性问题的看法。 通过对乌鲁木齐地区的各种屯田的发展及商业的发展分析研究,得出本文结论是:在北疆移民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那种历史现象,都是一个政府力量与社会整合力量互相作用的体现,北疆移民社会得以巩固与发展,与政府力量在社会构建中退据到次位因素,社会整合力量日益发挥作用由密切关系。到了政府力量下降到只在发挥引导与矫正的程度时,移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就成熟了。 在余论中,笔者分析认为政府根据社会的发展所做出的制度设置,政府通过对社会发展的反思,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把这种现状确认下来,才是社会定性的最终标志,而且只有这样的制度设置会带来移民社会的定性:它不是该地区原有制度的模仿,也不是纯粹推广内地的体制,而是根据移民社会状况,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衡量,对原有的体制和内地体制进行适当改造,而做出的有利于政府控制、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安排,就是“实事求是”的制定了制度,同时这些制度安排在社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会有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