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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归根到底需要培养其内生力。基层民主选举是培养和提升农村内生力的根本途径,只有通过选举进行自治这种方式才能把农村的力量凝聚起来,转化成自我发展的动力。但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村寨中,传统协调机制在其社会运行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协调机制与基层选举制度从思想基础到实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冲突。这种冲突的存在影响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村民自治的深入开展,也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内生力的提升。本文在冲突与整合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村寨传统协调机制构成、少数民族村寨传统协调机制与基层选举制度冲突以及整合的可能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归纳和分析了冲突的表现、成因及其影响。通过这些分析,本文认为,二者的冲突是正式制度与其环境之间的冲突,是可以整合的。最后在总结二者现实中整合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二者进一步整合的对策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