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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工作的试点开始于1996年,2000年在全国铺开。经过十几年的试点,初步形成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框架。从根本上说,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在于良好的管理机制,而机制建设是由规范高效的组织机构作保障的。因此,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应该从政府采购机构的建设入手,而机构建设包含机构本身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但是,目前中国地方各省市政府采购机构存在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对地方政府采购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拟通过分析广东省及其所辖三市(区)的调研资料,从不同层级的角度,纵向分析政府采购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建设问题。并结合有关其它省市政府采购机构情况的调查问卷,探究中国地方政府采购机构的不同隶属情况。同时,在同一层级中进行横向比较,考察同一层级政府采购机构存在的差异。这样,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全面揭示中国地方政府采购机构所存在的问题。
从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来看,存在着一条“物品使用单位--政府采购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作人员”多级委托代理链。物品使用单位是初始委托人,它是整个采购过程得以发生的起始者,采购工作人员是最终代理人,并由他与供应商发生买卖交易行为。本研究创新性地运用政治领域的委托代理理论,即沃特曼和梅尔模型,将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链进行逐级分解,分析中国地方政府采购机构存在的问题。
最后,笔者从机构设置和人员建设两个角度,提出完善中国地方政府采购机构的建议。在机构设置方面,要规范隶属关系和管理机构,并加强机构内部的制衡机制。在人员建设方面,要合理配置人员和增加专业化的培训,以便加强政府采购队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