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危机,而长期以来存在于农村的土地集中、地租过高,人地矛盾等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为此,国民政府把土地改革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主要政策。作为土地问题研究的学术团体,地政学会为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出谋划策,在此期间,他们发表了大量关于农村租佃关系、地权分配、土地税制、扶植自耕农、土地金融、国外土地改革问题等相关性文章,并就中国农村土地问题进行探讨。黄通作为当时重要的地政人员、著名的土地经济学专家、国内土地金融制度的首创者,也参与了其中的讨论,发表了独到的见解,为国民政府土地改革提供政策性依据。早在20世纪20年代,黄通就开始研究土地问题,先后撰写多部著作。1930年代,黄通留学归国,应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聘请,担任土地金融问题研究员,40年代投身于地政实践,开展土地金融工作。任教期间,他在《人与地》、《地政月刊》等报刊上发表了大量关于土地金融方面的文章,并撰写了《土地金融问题》一书,系统介绍了土地金融制度,开拓了中国土地问题研究的新领域。黄通作为土地金融专家,为报效国家,投身于地政界,探讨中国土地制度历代的变化与沿革,为国民政府时期的土地改革提供了政策性依据。受欧美土地改革理论、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思想的影响,黄通在多年的研究与实践中,形成了系统而独具特色的土地思想。他的土地思想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研究中国土地关系问题,即中国土地问题的核心。他认为中国土地问题重点是改善农村土地关系,提倡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思想,主张改革租佃制度、扶植自耕农与内地殖民;第二阶段主要研究土地金融问题,即解决土地问题的手段。他将农村金融与土地问题联系在一起,将金融作为解决土地问题的一个先决条件和重要手段,认为要想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实现耕者有其田,需要充足的资金,因此要实施土地金融政策。并对土地金融政策的必要性、机构的设立、业务的开展、资金来源等问题进行具体阐释,以推动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黄通通过吸收国外土地金融制度理念,结合本国土地问题的一般特点,创立了一项不通过暴力革命而变更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政策。作为国民政府重要地政人员与中国农民银行土地金融处处长,黄通将自己的土地思想应用于实践,并在地政实践与土地金融实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了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受各种原因的影响,尽管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取得成效不大,但需要对黄通的土地思想及其土地金融实践有着客观地认识与评价。一方面要看到其在特殊的战时环境下,开展土地金融工作的困难性,另一方面也要承认其思想的独特性,他开创了土地研究的新领域,完善了农村金融体系,推动了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对黄通的土地思想与实践的考察,不仅是对黄通个人一生成就的总结,同时也有利于对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实施的土地改革政策进行深入式地探讨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