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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早已成为财务会计领域密切注意的热点问题之一。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盈余管理相关方面的研究成为国外会计界的一个热点课题,在国内也逐渐成为热点研究领域。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一个是沟通磨擦(communication frictions),另一个是契约(contracting)。如果股东与管理层之间没有契约磨擦,在完全透明的沟通情况下,股东可以了解掌握并使用完全充分的信息,那么就不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盈余管理行为将不复存在。金融行业作为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近几年来,我国金融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水平在急剧蹿升,金融行业高管薪酬问题尤为引人关注,成为社会大众搜索的焦点。鉴于我国上市金融公司的行业垄断性和高管身份的双重性存在,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就盈余管理的驱动因素来说,盈余管理能够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来为提高管理层自身的报酬,也就是说盈余管理一个重要动因是提高高管薪酬。另外,在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下,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又为高管的自利行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从理性经济人假设来看,达到自身的效用最大化是高管行为追求的目标,因此高管利用会计利润调节等手段来提高自身报酬水平是一种自利行为。研究金融行业的盈余管理与高管薪酬的关系可以更加清楚的知悉金融行业的盈余管理动机以及盈余管理与高管薪酬的内在联系。资本市场著名的财务造假丑闻事件屡见不鲜,如银广厦、琼民源、棱光实业、康赛集团和郑百文等相关事件,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财务造假行为与公司滥用会计政策选择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国际上的安然公司、世通公司还有施乐公司等一系列的财务丑闻也相继曝露,盈余管理成为一个世界瞩目的重点财务会计问题。上市公司通过任意变更、选择、利用会计政策操纵应计利润、设计交易等手段调整公司会计盈余,严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对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这一现象成为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毒瘤。金融行业作为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金融公司同样存在着盈余管理的行为,本文试图从高管薪酬的角度来解释金融行业的盈余管理问题,如何规范薪酬的设计、执行来减少金融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已经摆在监管者的面前。金融行业上市公司被本文选为研究对象,通过规范研究和实证模型验证金融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增长率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关于管理层薪酬、盈余管理以及管理层薪酬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国内外的研究很多,管理层薪酬与盈余管理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已经被很多国内外的学者所证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并且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存在问题。公司的实际的控制者是实施盈余管理的主体,在以往的学者研究盈余管理过程中,可以看出在盈余管理活动中扮演绝对主导地位的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会计政策、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盈余管理实质是将企业会计利润在各会计期间的分布情况进行了人为的改变,盈余管理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政府的监督管理是金融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动因,这是金融行业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显著特点。金融公司的经营中会受到更多的监管指标的约束和规范,如流动性比率要求、存款准备金率的要求、自有资本充足率要求、资产减值准备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严格内部控制等诸多规范。另外社会舆论的监督是除政府监管之外非常重要的外部监督,金融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受到社会大众舆论的关注。金融类公司为了避免触碰到行业监管规定的指标红线,从而选择盈余管理这种手段。盈余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很多,例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变更、利用减值准备中会计估计的主观性、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利用关联方规划设计交易等,除上述手段外,一些行业特有的方法被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拿来运用,例如为了达到对利息收入的调控,对贷款无充分理由的进行展期,对贷款的产生时间进行有意识的改变;为了进行利润调整,对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比例不断的加以改变、对贷款呆、坏账的确认时间进行人为的操控;另外还可能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等方式。金融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也一直成为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2008年金融海啸以来世界经济一直处于萎靡不振的状态,由于受到上述国际环境的影响,我国经济也出现了整体停滞状态,企业效益增长下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也屡创新高,与行业增长的形势出现了背离,这背后的缘由值得思考。人们对于金融行业高管薪酬的关注度空前高涨,金融公司高管如此高的薪酬是否合理,薪酬的增长率会否影响企业盈余管理的力度,成为思考的问题。在上述理论分析与金融行业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2个研究假设:假设1是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假设2是金融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增长率与盈余管理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高管薪酬增长率越高(越低)盈余管理的程度就越高(越低)。实证过程中,首先选择研究样本,到2011年底,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的金融公司有40家。由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具体内容的披露是从2005年开始,所以本文选取了2006年-2011年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金融行业公司作为样本,共计192个研究样本。数据搜集过程中,数据不全的样本被剔除,最后剩下140个研究样本。其次,在相关变量设计方面,选择盈余管理作为被解释变量,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作为盈余管理的替代变量,可操作性应计利润是采用总应计利润分离法计算出来的,由于盈余管理的方向有调减应计项目和调增应计项目两种,表现数值上就是可操作性应计利润符号上的正与负,因此要衡量盈余管理程度大小就需要对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加绝对值。本文将高管薪酬增长率作为解释变量:选择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的增长率作为高管薪酬增长率的替代变量,前三名高管薪酬增长率=(第t年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第t-1年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第t-1年的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控制变量设计方面,本文加入了监事会规模、公司业绩、独立董事比例三个控制变量,其中公司业绩的替代变量是净资产收益率、监事会规模的替代变量是监事会人数、独董比例的替代变量是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再次,本文选择截面琼斯模型计量盈余管理程度,选择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验证高管薪酬增长率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使用的统计软件是STATA,最后得出研究结论: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金融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增长率与盈余管理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即高管薪酬增长率越高(越低),盈余管理的程度就越高(越低)。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验证了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以及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增长率与盈余管理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为识别、监控和防范金融行业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新的线索(2)研究对象具有特殊性,本文选择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的的高管薪酬增长率与盈余管理作为研究对象,以往学者在研究高管薪酬与盈余管理时一般是先把金融行业剔除,而且大多数学者研究的是高管薪酬金额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空白。本文的局限性在于:(1)由于本文只研究金融行业的高管薪酬增长率与盈余管理的相互关系,金融企业上市公司数量较少,到2011年底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一共只有40家,虽然选用了6年的数据,但是剔除那些数据缺失的样本外就只剩下140个样本可供研究,样本量比较少是一个的缺陷。(2)非金融行业的盈余管理计量过程中一般采用修正的琼斯模型,而本文采用的是截面的琼斯模型,对于两种模型在金融行业度量盈余管理中的区别还不能辨明(曾有学者在文献中指出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不适用修正的琼斯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