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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贷款风险而提取的用于弥补银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损失的准备金,用来应对未来对银行资本的潜在需求,具有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与补充银行资本的特性。但是,根据当前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已发生的事项,因此,银行只能以贷款损失的实际数额计提损失准备金,而不允许以当前尚未发生的损失计提。此时,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就无法依据未来经济周期的变化做出预期。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期,贷款质量恶化,在经济上行期信贷增长过程中积累的信贷风险在此时集中暴露,银行财务状况恶化,破产风险增强,同时使银行短期内大幅提高拨备水平,信贷规模下降,从而加剧宏观经济衰退。因此,计提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是保证商业银行稳健运营及宏观经济健康发展的首要条件。由此可见,建立动态拨备制度,通过在经济繁荣时期适度增加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从而形成抵御经济衰退期缓冲垫。该制度通过及早的监测、合理的预期并提取充分的贷款损失准备用以覆盖银行的信贷损失,不仅提高了商业银行运营的稳健性,而且使整个宏观经济更具有弹性。所以,动态拨备制度对监管当局审慎监管金融系统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在对国际上有关动态拨备制度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发展过程及现状,并以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运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实证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加剧了我国信贷波动。其中,计量分析是对面板数据建立模型,对影响我国贷款损失准备的相关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并进一步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波动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并未加剧贷款波动的顺周期性,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国的准备金制度较一些发达国家的制度科学有效。最后针对我国贷款损失准备实践中的缺陷,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