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过20多年的实践,家庭承包责任制经营模式下的农户生产的分散性和非组织性已经不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面对新的市场环境,如何把分散的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不可回避的问题。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必须依靠农村经营制度的创新。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经验表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取得的经济成就的基础上,应积极探索一条适合广东实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道路,以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基于以上背景,如何在前人已有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站在更高更新的理论层面和更具有针对性的现实层面,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方法为主,结合一定的法学分析,对立法后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给出比较系统的解释,指导当下发展,探寻未来趋势,这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所在。
论文由七章内容组成。第1章介绍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阐述论文的研究方法和文章结构。第2章为文献综述部分,主要介绍国内外有关的研究成果。第3章研究重点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特征,并对合作组织的制度变迁进行把握和论述。第4章介绍了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和特点,总结归纳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发展的因素。并对两个实际的案例进行分析。第5章对国外、国内部分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程进行归纳总结,试图得出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第6章提出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第7章为论文的结论和讨论部分,总结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论文的不足之处及对合作组织的研究趋势进行讨论。
本文基本结论是:(1)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表明,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前提。(2)转变发展观念,提高政府的重视程度,是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关键。(3)应尊重农民的意愿发展适合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广东农业与农村发展尚处在不发达阶段,加上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的农产品优势和人文社会环境不同等现状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应该是多样的,而不能强制采用某种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