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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制药工业发展迅猛,而我国对该行业的环境管理却相对滞后,目前还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业排放标准。本论文针对这一现状,在深入剖析国内外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以及对我国制药工业进行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地提出了我国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并以中药工业作为案例,对排放标准的制订进行深入研究。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本论文全面深入地研究了国内外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的相关标准,其中美国标准较为完善,以生产工艺和产品类型为标准分类依据,以处理技术为基础制定了制药工业废水、废气排放标准,并对其标准进行了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世界银行建立了制药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指南;欧盟则针对制药工艺中应用的挥发性有机物提出了排放控制要求。 本论文根据制药工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分为六大类:发酵类、提取类、化学合成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混装制剂类,并针对各个类别建立了控制指标体系。该标准体系符合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要求,对制药工业排放标准的制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论文在大量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以清洁生产和先进的处理技术为基点,以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起草了中药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草案,并进行了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标准草案首次创造性地提出了鱼类急性毒性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指标及其排放限值,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该标准草案体现了清洁生产、废物综合利用等原则,对制药工业其它类别排放标准的制订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