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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活动及审计工作对市场经济有效运行与投资者利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即审计信息含量,是实现审计及审计活动社会价值及功能的基石,因此研究如何改善及提高审计信息含量成为审计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审计信息含量从其产生的途径看,它是由委托人与审计师缔结的审计契约所组织和规范的,分析及研究审计契约的规划安排、运行机理及干预治理,我们认为对保障审计信息含量质量,发挥审计功能及作用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因此本文就主要以审计信息含量的契约“产出”为线索开展审计契约的分析研究。
在第一章:“新古典主义审计契约同质性假设:回顾与批判”的研究方面,本章的主要研究内容体现在对审计契约的性质假设进行分析与探讨。笔者在回顾了有关审计制度、审计活动及审计质量的相关文献基础上,根据研究的角度及侧重点不同将这些研究成果分类为从宏观市场角度开展的审计契约市场观研究与从微观控制角度开展的审计契约治理观研究。论文研究发现这些现行的关于审计契约的研究主要体现为从信息及信息不对称视角入手,分析信息成本制约下的审计契约的个体行为及审计工作质量,研究的基石体现为信息,研究的背景为完全要素市场,研究的个体行为假设为信息成本约束下的最大化假设,研究的基础理论主要为新古典主义的经济理论(新古典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则主要沿袭新古典主义边际分析方法,研究的理论工具是交易费用及契约,在影响审计活动效率的唯一重要因素的观点下,现有的审计研究大都将这种在信息及信息不对称环境中组织审计活动开展的审计契约界定为一个控制或消除信息不对称制约的“消极”性行为规范契约,审计契约的规划及运行主要取决于外部的信息结构,因此笔者将这种关于审计契约性质及内涵的看法归纳成审计契约同质性假设。审计契约同质性假设的核心主张就体现为:审计契约是一个基于信息的、机械设计性质的、静态的、均衡的、有关利益性行为规范的契约装置。 在第二章:“审计信息含量差异的内生性解释与审计契约的异质性假设”的研究方面,论文主要分析了审计信息含量差异形成的内生机制基础,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计契约异质性假设。论文研究证明,审计信息含量长期存在的竞争性差异主要来自于不同审计活动及审计契约内部的审计师及委托人的努力行为,正是这种差异化的努力行为才造成了不同审计契约在审计信息含量“产出”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论文在第二章就主要对产生这种审计信息含量长期性竞争差异的契约内部要素基础进行研究。论文研究发现内生的、异质的知识要素造成了审计契约之间存在长期性审计信息含量“产出”竞争差异,审计契约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基于知识而不是信息的契约安排,审计契约之间的审计信息含量竞争表现为内生性的、异质性的知识要素之间的竞争,这种异质性的知识要素就体现为一种核心知识。因此本文就在第二章提出一个有别于现有审计研究假设的审计契约性质假设,即审计契约异质性假设。审计契约的异质性假设体现为以核心知识为中心的三方面内容:(1)审计契约中存在异质性的核心知识,(2)审计契约的不完全性具有学习功能,(3)审计契约是一个基于核心知识的自组织复杂适应系统。
在第三章:“审计契约的异质性经济解读:一个核心知识内生观点”研究方面,本章主要对核心知识是如何在审计契约中内生形成展开契约机理分析。论文首先对审计师及委托人的审计契约行为进行理论分析,提出审计契约中的审计师与委托人的审计活动行为是产生核心知识的基础。论文研究认为,在知识与信息不完全环境中,审计师与委托人个体行为是异质性的,即一种体现为“满意”原则主导的规制遵循行为,而不是信息成本约束的最大化行为。这种“满意”原则主导的规制遵循行为在本质上体现为依靠某种规则来力图“追求”最大化,即表现为一种审计规则的遵循行为,通过对规则的遵循来尽量克服个体有限理性的不足。这种“满意”原则主导的规制遵循行为是建立在个体“禀赋”基础上的,因此异质性的个体“禀赋”导致了“满意”原则主导的审计师及委托人规制遵循行为的异质性。另一方面,由于审计契约个体需要依赖异质性的个体“禀赋”对理解及使用核心知识,因此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师及委托人个体行为也体现为一种异质性行为。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观点:审计契约中的审计师及委托人个体行为是一种异质性的审计活动行为,这种异质性的契约个体行为既是产生核心知识的个体基础,又是核心知识在审计契约中的行为指导体现。
在第三章论文同时还研究了审计契约中异质性的学习机制。论文研究发现,由于审计契约中核心知识的内生形成需要一种契约学习机制予以实现,因此核心知识除了需要依赖于审计师及委托人的个体实践行为外,其真正创建同时还需要集体协作行为,即集体学习,因此论文提出以下论点:“核心知识是作为一种“共同知识”形态出现的,其功能体现在为参与审计活动的全部审计师及委托人提供一种“共同知识”,这种以“共同知识”形态出现的核心知识的产生需要一种集体学习方式支持。核心知识的集体学习性质决定了审计契约中必须存在一种组织集体学习的契约机制来保障核心知识的契约实现,这种契约机制就体现为审计契约的学习机制”。紧接着论文分析了审计契约学习机制异质性产生的根源,即由于核心知识是异质性的,因此形成这种核心知识的学习机制也必定是异质性的,审计契约中学习机制的异质性就体现为审计契约中学习模式的多样化:复制性学习与探索性学习。论文同时还详细分析了这种异质性学习机制的具体属性,即审计契约的学习机制是建立在“选择性试错”基础上,体现为一种“积极”意义上的、异质的、达尔文主义学习,而不是现有审计契约研究所暗示的同质的随机性学习,从而审计契约的这种异质性的学习机制最终为核心知识的形成提供了契约实现机制。
在第四章“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机理及本质”研究方面,本文主要建立在第三章详细分析的核心知识基础上,重点研究核心知识对审计契约组织审计活动开展及审计信息含量“生成”的支持作用,即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机理。论文研究发现审计信息含量的契约“产出”体现为一种“生产”与“规制”属性的各自运行及协调统一,分别对应于审计契约的“生产”机制、审计契约的“规制”机制与审计契约的“自协调”机制。因此论文将核心知识对审计契约内在机理的支持功能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的“生产”机理方面、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的“规制”机理方面与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的“自协调”机理方面。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的“生产”机理表现为:通过引入核心知识帮助审计师克服审计活动决策所面临的知识不完全问题,提高审计信息含量的“生产”质量及审计工作效率。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的“规制”机理表现为审计契约利用核心知识帮助委托人克服信息理解及处理的有限理性能力,提高委托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能力。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的“自协调”机理表现为核心知识的“休战协议”性质发挥了一种自组织功能,核心知识的“休战协议”性质体现为审计契约在核心知识的自组织功能支持下进行审计契约两种机制,即“生产”机制与“规制”机制之间的自协调,使审计契约充分发挥“生产”机制与“规制”机制服务于审计信息含量“产出”的协同效应,克服审计师与委托人之间利益冲突所可能导致的审计信息含量“产出”低效率问题。在此基础上,论文在分析了审计契约三种机理基础上,从生物“隐喻”角度提出了审计契约的本质论点,即一个基于核心知识的组织及协调审计信息含量“生产”与“规制”的自组织系统,即审计契约是一个类似于生物学“有机体”的自组织系统,审计契约的形成及运行主要依靠内部力量即核心知识,审计活动的开展是一个基于核心知识的过程,从而打破了传统审计契约研究将审计契约视为静态的、均衡的、机械的观点。
在第五章,论文主要研究了基于核心知识的审计契约缔约安排与履约安排。论文认为由于核心知识对有效开展审计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市场中不同审计契约之间的竞争实质体现了一种核心知识的竞争,因此委托人与审计师在关于审计业务的缔约安排体现为既要事前考虑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问题,又要考虑如何在缔约阶段克服知识不完全对审计履约阶段的影响,即核心知识的培育问题。因此根据审计契约缔约所考虑了两方面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与知识不完全问题,审计契约缔约安排就分成与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关的谈判缔约安排以及与知识不完全问题有关的学习缔约安排。另一方面,在审计契约的履约阶段,由于审计契约履约过程中可能因某些“机会主义”行为或其它非故意行为而导致审计契约存在履约低效率问题,表现为审计契约的“契约熵”增大,审计契约的自我履约与强制履约机制的执行效率就可能受到影响及制约,审计契约的履约机制效率就体现为积累形成的核心知识以一种“共同知识”的知识形态缓解审计契约履约过程中的,“契约熵”问题,从而促进审计契约的自我履约及强制履约效率的改善及提高。
在第六章,本文则主要研究了对审计契约存在的核心知识“缺口”问题的治理安排。核心知识的“缺口”问题表现为核心知识不足以完全支持审计契约的有效运行,因此为克服审计契约运行低效率问题,审计师、委托人及社会公众需要借助于审计契约的外部力量进行干预,这种干预体现为对作为自组织系统的审计契约的一种外部性的、辅助性的、选择性的干预模式。因为自组织系统的开放性决定了系统需要不断从外界“选择性”地吸收能量,因此审计契约的外部治理安排就体现为一种第三方的“选择性”干预。本文最后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将审计契约的外部相机治理模式分类为三种“选择性”治理模式,即政府机构主导型的“选择性干预”审计契约治理模式、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导型“选择性干预”审计契约治理模式、独立组织主导型“选择性干预”审计契约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