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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银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意见》,这一举动激起了各地对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极大兴趣,自此人们开始了积极探索小贷公司发展之路的新里程。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金融创新的一项举措,在短短几年时光里取得了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正面效益。尤其是2012年温州、广东、福建泉州金融改革方案的发布更是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起步较晚,因此在实践中还发现其相应制度和规定仍然存在一定风险和不足。本文希望通过对前人经验的总结和梳理,完善和创新相应的法律制度,加强社会对小贷公司的关注,为民间金融开辟一条新出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环境的日益变化,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大洲的问题。在经济困难时期,中小企业贷款尤其难,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和发展似乎让中小企业看到了新的希望。理论界已对小额信贷的可行性方案做出了十分透彻的分析,但是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如何能良好运作和发展的研究却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起跑阶段,现实运营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法律风险和尚未解决的法律问题,因而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制度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立足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现状,主要运用法学知识并结合经济、金融等其他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以小额贷款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了小额信贷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以及其发展现状,并阐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和法律定位;其次,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规制所存在问题的阐述,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缺陷,小额贷款公司在运营以及监管层面上存在的问题;再次,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问题的分析,对完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包括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完善现行的运营机制和健全监管体制。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主要是对论文前三部的一个总结,并表达了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展望: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将会变成一个面向市场的、完善的自主经营机构,将在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