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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由于气候变暖会给全球的生态以及社会、经济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而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世界各国就开始了艰苦的气候谈判,先后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特别是《京都议定书》,它使得碳排放权有了价值,并催生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欧盟已经先行一步,建立了发达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而中国由于目前暂时不承担强制减排义务,只是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帮助发达国家减排,因而仍处在碳排放权价值链条的末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才刚刚起步,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因此,作者试图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给出中国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议,以缩小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让中国在未来的碳定价中有一定的话语权。期权的正确定价对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性,使其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对中国发展成熟的碳衍生产品市场也具有战略意义。本文在介绍了与本文相关的理论、引入GARCH模型族的波动率机理与碳排放权交易现状之后,以EUA08-12作为期权的标的资产,分析了其在2010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2日的价格走势,以其对数收益率时间序列为样本进行了单位根和相关性检验,在通过检验的基础之上,以GARCH模型族对其对数收益率的波动率进行了建模,通过赤池信息量准则选择出了最适合描述该时间序列的TARCH(1,1)模型,并以该模型修正的波动率结合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公式,对以EUA08-12为标的资产的两年期欧式看涨期权进行了定价,此外,还将此定价结果与传统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的结果、其它GARCH模型族的定价结果、实际价格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显示GARCH模型族的定价结果并不最接近于实际价格、EUA08-12的波动率存在着不对称性、EUA08-12市场是无效的;最后,结合本文的前述研究,确定了中国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战略,并给出了合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