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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1)确定Graves病病人的自我概念水平;(2)探讨Graves病病人自我概念水平的影响因素;(3)确定Graves病病人的家庭功能状况;(4)探讨Graves病病人家庭功能状况的影响因素;(5)探讨Graves病病人自我概念与家庭功能的相关性。
研究方法:采用描述性相关性研究设计。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TSCS)、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对2005年9月~2006年1月在广州市某三甲医院内分泌科门诊、甲亢核医学门诊就诊及内分泌科、甲状腺外科住院的124例Graves病病人和120例在体检中心接受常规体检的正常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全部数据采用SPSS11.0软件处理。
研究结果:(1)Graves病病人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内容维度中,生理自我水平最低,其次为心理自我水平,道德伦理自我水平最高;在该量表结构维度中,自我满意水平最低,其次为自我认同水平,自我行动水平最高。Graves病病人自我概念各个因子的水平(生理自我、道德伦理自我、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自我认同、自我满意、自我行动、自我批评、自我总分)低于正常人群。(2)多元逐步回归分析发现,影响Graves病病人自我概念总体水平的独立因素有:家庭适应状况、甲状腺肿大的程度、病程、文化程度。(3)Graves病病人在家庭功能评定量表七个维度中,情感反应能力最差,其次是情感介入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较强。Graves病病人家庭功能中除行为控制维度外的各个维度(问题解决、沟通、角色功能、情感反应、情感介入、总的功能)及家庭功能总体水平低于正常人群。(4)多元逐步回归分析发现,影响Graves病病人家庭功能总体水平的独立因素有:家庭关系、性别、家庭人均月收入、年龄、家庭生活周期。(5)Graves病病人家庭功能总体水平与自我概念中除生理自我因子外的各个因子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相关系数绝对值在0.195~0.816之间,p<0.01),其中自我概念总分与家庭功能总分之间的相关系数的绝对值为0.715。表现为Graves病病人家庭功能越强,其自我概念水平越高。
研究结论:Graves病病人的自我概念水平低于正常人群;Graves病病人的家庭功能(除行为控制)弱于正常人群;Graves病病人自我概念与家庭功能之间存在高度的正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