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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可见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服务为导向的税制改革是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制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了新的税收征管改革模式:即“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传统税务稽查模式由于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稽查独立性缺乏、执法刚性不强、过分强调查补收入等诸多问题,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为了更好凸显稽查专司职能作用和大力提升稽查效能,国家税务总局在部分省市启动稽查管理方式改革,“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武汉市地税系统于2011年7月全面推行“一级稽查”体制改革,运行一年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实现了资源整合、机构扁平、流程优化以及稽查整体效能的极大提升。但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发现在体制机制、人员配备、执法力度、稽查技术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征管与稽查双向互动还不够通畅,需要更好发挥“双向服务”的作用;队伍建设方面,尚需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战斗力,培养更多具备综合素质的专业化人才;执法力度方面,监督机制、配套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稽查技术方面,还需深入推进稽查信息化建设,建立起完备的稽查案例库和行业数据库。本文以武汉市地税系统一级稽查模式改革为蓝本,运用规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系统研究了其改革特色。全篇共分为五个部分,从介绍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税收制度的视角出发,通过研究传统税务稽查模式的基本情况,得出一级稽查改革势在必行的结论;指出未来深化一级稽查改革的努力方向,就是要实现以收入为导向的稽查模式向以服务为导向的稽查模式转变,初步提出要建立税务稽查信用评级体系,在此基础进行分类稽查的设想,并提出处理好稽查和服务关系的四个着力点,旨在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及优化税收一级稽查模式改革提供政策参考。